臺灣地區“煙害防制法”修正草案1月10日第五度在臺立法機構協商,外界關注“禁止電子煙、開放加熱煙”的問題,“朝野”達成初步共識,包括加熱煙及其煙具納管、吸煙年齡提高到20歲、校園全面禁煙、煙盒警示圖文從35%增加到50%等,預計本周五可望“三讀”通過。
16年來首度修正的臺灣地區“煙害防制法”,日前在第四次“朝野”協商卡關,主要爭議為加熱煙具是否要納入條文中嚴格納管,“立委”與民進黨當局衛生主管部門官員對此僵持不下,昨進行第五度進行“朝野”協商,經過近5小時的討論,原先保留的30多條條文,經討論后取得初步共識。
加熱煙全稱是“加熱非燃燒煙草制品”,是一種以不燃燒的方式將煙草加熱至300-350攝氏度左右的煙草產品。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國際間已發生多起新興煙品造成肺傷害的案例,顯示此類產品有嚴加管制必要。此次協商結論包括,加熱煙及其煙具納管,并禁止促銷與廣告,也禁止透過郵購、電子購物等方式販賣,未滿20歲不得吸煙,吸煙有害健康的警示圖文標示面積不得小于50%等。
臺灣地區現行“煙害防制法”規定18歲以下禁止吸煙,高中以下學校全校及大專校院的室內場所禁煙,而協商后增訂大專院校全面禁煙;此外,任何人不得供應煙品、指定煙品必要的組合元件給未滿20歲之人,也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人士吸煙。
這次修案,以第12條加熱煙具管理被視為最關鍵項目,林為洲表示,本來民進黨當局行政機構版把煙具當作3C產品,不限制年齡購買,可以宣傳廣告,現在協商后達成共識納管,規定煙品、指定煙品必要的組合元件,不能以網絡、電視、看板、海報、電影片、宣稱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等方式來促銷或廣告。林為洲指出,希望借此來加強管制新興煙品,同時完善臺灣地區煙品管理制度,未來“三讀”通過后,也會嚴格督促落實條文內容。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