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該心存僥幸,以為煙酒費用不入賬,就不會被發現。”日前,江蘇省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永安洲鎮福沙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蔣某反省說。事情要從一次財務督查說起。此前,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聯合財政、審計部門對農村集體資金開展專項財務督查,發現了“煙酒費變身保潔費”的問題。(1月29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7萬元的煙酒費,變成了7萬元的保潔費,不能入賬的費用入了賬。其中需要關注的其實不僅僅是財務管理漏洞的問題,而是“招待煙”“招待酒”等公務用煙酒的問題。公務用酒還有其存在的一定空間,但是所謂的公務用煙則是不合時宜的。甚至說,公務用煙就應該永久消失。
早在2012年3月26日的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對于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就有要求:禁止用公款購買香煙、高檔酒和禮品。后來,有關部門還出臺了“公務禁煙令”,“公務禁煙令”是一項針對政府機關公務員的控煙令。該令提出各級領導干部不得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各級黨政機關公務活動中嚴禁吸煙、要把各級黨政機關建成無煙機關等五項要求。
無論是從社會禁煙的角度,還是從厲行節約的角度,抑或是從提升形象的角度來說,“公務用煙”“招待用煙”都是需要退出歷史舞臺的。而目前的情況是,一些公職單位依然存在“公務用煙”“招待用煙”,在一些迎來送往的活動中,接待單位還是會提供“公務用煙”“招待用煙”的,尤其是在招待進餐的時候,這似乎已經成為了標準配置。實際上,按照目前的財務管理規定以及其他規定,“公務用煙”“招待用煙”是屬于違規的行為,是不能進入報銷環節的。一些地方會想出其他辦法,換個馬甲抹平賬目。因此,需要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就拿這起新聞來說,紀檢人員發現了“變身保潔費的煙酒費”,而且高達7萬元,其暴露出的是一個單位的問題。可是,這又不可能只是一家單位的問題,更不會是一個地方的問題,而應該是一種隱藏的社會問題。
既然社會倡導不抽煙,那就不應該允許“公務用煙”“招待用煙”存在,作為機關單位,作為領導干部需要帶頭回應倡導。取消“公務用煙”“招待用煙”必須實打實,落實到位。而類似于“變身保潔費的煙酒費”的情況則警示有關部門,一些單位對于“公務用煙”“招待用煙”還有一定的依賴,這種資金的浪費以及形象的損失需要高度重視。一個方面要加大財務管理的力度,一個方面要加大處罰的力度。必須清楚的是,不能讓“公務用煙”有換馬甲的機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