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反映復旦大學退休教授王某某在參加講座時,在臺上公然吸煙。
從金剛經、王陽明到《資本論》,復旦大學退休教授王某某近年以其風趣幽默、深入淺出的脫口秀式講課風格成為網紅。與他的哲學金句一同作為段子“網紅”的,還有他煙不離手的習慣。紅星新聞發現,粉絲對其在公開場合吸煙的行為多有調侃甚至維護。
10月10日,深圳衛健委發文介紹事件經過。據了解,上述一事發生于2023年6月9日,王某某受邀到深圳,在“華董書院經營塾”活動上開講。
網絡視頻顯示,王某某坐著邊抽邊講,主持人與其當面交流時還主動幫忙遞煙。
國慶節前夕,有市民將此事投訴到深圳市控煙辦。10月8日,深圳市南山區衛生監督所的執法人員來到涉事地址,進行調查取證。
執法人員一眼看到,該公司接待室的茶幾上,赫然放著煙灰缸;公司雖然貼有禁煙標識,但比較小,張貼的地方也不明顯。
公司的工作人員曾先生確認,王教授在“華董書院經營塾”的講座上吸煙,該公司未曾及時進行勸阻。
執法人員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第三十八條,對深圳市華董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作出警告,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執法人員同時表示,“這次是第一次違法,我們根據控煙條例予以警告,如果24個月內這家公司再違法,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
《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第三十八條,禁止吸煙場所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相關職責的,由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范圍予以警告,并責令改正;24個月內再有未履行相關職責情形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接下來,執法人員還將對王某某個人在禁煙場所吸煙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三十六條,違反該條例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由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范圍責令改正,處50元罰款并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有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500元罰款。
深圳衛健委在文中表示,“王教授哲學講得好是一回事,在公共場所違法吸煙又是另一回事。”
“我們歡迎教授下次再來深圳講課。但是:煙癮再大,也請您忍一下。”
10月8日,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公益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秘書長李恩澤稱,王某某在室內公共場所講座依然公開吸煙,會對他人造成健康危害。希望王某某能夠身體力行,不在室內公共場所吸煙,珍惜作為教授、學者的聲譽。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