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記者從深圳市控煙辦獲悉,復旦大學原哲學教授王某某6月9日在“華董書院經營塾”活動上開展《時代與天道》講座時違法吸煙,所在場所已被警告,執法人員表示將對王某某個人進行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記者發現,去年,上海曾直接對王某某吸煙講座的場所罰款3500元。
深圳室內講座抽煙
場所被警告,個人將被處理
有網友投訴稱,復旦大學原哲學教授王某某在深圳南山區一寫字樓開講座時當眾吸煙,主持人與其當面交流時還主動幫忙遞煙,違反了《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
接到投訴后,今年10月8日,深圳市南山區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來到涉事單位深圳市華董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招商局前海經貿中心。經執法人員調查核實,王某某今年6月9日在“華董書院經營塾”活動上開展《時代與天道》講座時吸煙,該公司在王某某吸煙時未及時勸阻。此外,當天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接待室茶幾上放有煙灰缸。公司張貼了禁煙標識,但比較小,張貼地方不夠顯眼。
▲王某某在“華董書院經營塾”活動上開展《時代與天道》講座時吸煙
深圳市控煙辦表示,該單位違反了《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第十條第(二)項、第(四)項的規定——不得配置與吸煙有關的器具或者附有煙草廣告的物品;對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場所工作人員應當要求其熄滅或者停止使用煙草制品;不熄滅或者不停止使用的,應當勸其離開;不服從勸阻且不離開該場所的,應當向有關部門報告。
據介紹,10月8日,深圳市南山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對深圳市華董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并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第三十八條,禁止吸煙場所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相關職責的,由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范圍予以警告,并責令改正;24個月內再有未履行相關職責情形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這次是第一次違法,我們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予以警告,如24個月內這家公司再違法,我們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執法人員向紅星新聞表示。
10月9日,深圳南山區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對深圳市華董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進行了追蹤檢查,該公司已對10月8日檢查所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
▲深圳市南山區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將控煙標識張貼在顯眼處,以起到提醒作用 深圳市控煙辦供圖
據透露,執法人員還將對王某某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問題進行進一步的調查處理。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三十六條,違反該條例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由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范圍責令改正,處50元罰款并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有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500元罰款。
吸煙成笑點
平臺合作視頻中煙頭被P成棒棒糖
從流傳在網絡上的王某某多個講座視頻中看到,他往往以“看到講臺上有煙缸我就心定了”“請大家原諒,讓我先抽一支”作為開場白。對此,他的解釋是“不抽煙就萎靡不振”。王某某回復記者時稱,吸煙是“心理依賴”。
“坐在前排的同學,你們忘了戴防毒面具。”吸煙成為王某某的標志性動作,甚至成為他開場白“段子”的一部分,常常引發哄堂大笑。
在一些視頻中,王某某并沒有完全否認吸煙的危害,但他認為仍沒有確鑿的科學證據。今年8月,他在蘭州一個學術報告會上說“我抽煙不違背科學精神”。
對于王某某吸煙引發的爭議,其粉絲多有維護。有的網友甚至說:“我要能聽他的課,別說他抽煙,抽我都行。”
記者注意到,王某某去年與抖音合作的公開課中,手中的煙被P上了卡通煙圖案。近幾個月,王某某開始入駐各大社交媒體,這次,他發布視頻中的打碼變成了棒棒糖。
相關平臺審核人員對紅星新聞表示,監測到抽煙鏡頭就會限流。
▲去年該退休教授直播授課時也曾抽煙,視頻中,煙頭被P成棒棒糖
場所被罰已非第一次
上海有場所曾被罰款3500元
王某某公開講座吸煙致所在場所被罰已非第一次,上海曾直接對場所罰款3500元。據澎湃新聞去年9月20日報道,其從上海市健康促進委員會辦公室獲悉,該部門接到群眾舉報,稱某大學退休教授王某某在開展公益名家講壇直播授課時吸煙,市健促辦當即責成該單位所在區相關部門核實處理。
經該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監督所執法人員現場調查,市民舉報情況屬實。衛生監督部門以該單位違反《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第九條第(五)項規定,即禁止吸煙場所所在單位未履行禁煙義務,未對吸煙者進行勸阻為依據,對該單位罰款3500元。
上海市健康促進委員會辦公室透露,王某某并非初犯。在此次事件之前,其所在學校已責成其就違規吸煙行為作出書面檢討。作為大學老師,尤其應該注意公眾形象,增強控煙法制意識。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呼吁:直播授課雖火爆,依法控煙不可忘。
《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規定,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且不聽勸阻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吸煙場所內吸煙不聽勸阻且擾亂社會秩序,或者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職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部門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紅星新聞了解,由于上海的規定限制,對王某某個人無法事后追責。
《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紅星新聞記者在網絡視頻中看到,王某某曾談論起控煙條例,并表示很糾結,但當場還是照吸不誤。
控煙協會:
加強公共場所禁煙已成共識
今年10月8日,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公益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秘書長李恩澤表示,王某某多次公開在室內公共場所講座時吸煙,此前在上海、蘭州等地被人投訴,對青少年形成不良示范效應,影響廣泛。其作為教授、知名學者更應該以身作則,遵守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含電子煙)、飲酒。《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均規定“室內工作場所、室內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
李恩澤表示,王某某在室內公共場所講座依然公開吸煙,會對他人造成健康危害。希望王某某能夠身體力行,不在室內公共場所吸煙,珍惜作為教授、學者的聲譽。
記者從蘭州有關部門了解到,當地也收到了投訴,在對王某某今年8月講座吸煙、違反《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的行為介入調查。上海市控制吸煙協會副會長陳德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表示,保護公眾健康權益、加強公共場所禁煙已成為共識,各地紛紛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尤其是對此類屢次被市民公眾投訴舉報、影響面廣、受公眾關注高的典型案例。
陳德也呼吁,健康的氛圍和環境需要人人參與和支持,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室外不隨處抽煙,吸煙請到指定室外吸煙點或避開及遠離人群。更希望煙民朋友們為了自己和周圍人的健康,早日戒煙。
北京市控制吸煙協會會長張建樞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認為,公眾人物的言行舉止有放大作用,他以有口才為本錢,對想聽課的人進行知識綁架。作為公眾人物,他應該以身作則,積極傳播正確的知識和價值觀。
“他口口聲聲說他的煙癮控制不住,不知道他在飛機和高鐵上能不能堅持。”張建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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