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是第37個世界無煙日,本屆無煙日的主題是“保護青少年免受煙草危害”。
5月22日,衛健委發布了《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開展第37個世界無煙日活動的通知》,強調各地要積極動員青少年加入控煙隊伍,成為控煙行動的踐行者、倡導者,共同營造無煙健康成長環境。
近年來,我國相關部門以無煙環境建設、無煙立法、戒煙服務體系建設、宣傳引導等為重點,無煙環境保護人口持續提升,非吸煙者的二手煙暴露率持續下降。尤其在“保護青少年免受煙草危害”方面采取了許多措施,也取得了不錯的成效——
中國疾控中心從2014年開始監測我國青少年煙草使用和二手煙暴露情況,2023年的監測數據顯示:
2021年16.7%的青少年嘗試吸過卷煙,初中生的嘗試吸卷煙比例比2014年下降了5個百分點。高中生與2019年相比有所下降。
青少年二手煙暴露情況與既往調查相比有所下降,2021年青少年過去7天內,在家、室內公共場所、室外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看到有人吸煙的比例為56.4%,在過去30天內,39.9%的青少年在學校看到有人吸煙。
我國還頒布實施了一些法律來保障青少年免受煙草侵害,尤其是以下這幾條政策法規零售戶們尤其要牢記在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相關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的,由文化與旅游、市場監督管理、煙草專賣、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整改,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電子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產品銷售網點。”
《電子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電子煙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作為經營主體,零售店鋪在合法持有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前提下,還應當在店鋪的顯著位置張貼“禁止中小學生吸煙、不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電子煙)”的相關警示標語。
一些零售戶因違反“不向未成年銷售卷煙(電子煙)”的規定而受到處罰的例子不勝枚舉,最近的一個案例是——
5月10日,《東平市監處罰〔2024〕121號》公布,山東省東平縣某熟肴超市向未成年人售賣香煙,被罰款1萬元。
處罰信息顯示,2024年3月25日,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東平縣一小區超市進行現場檢查,調取監控視頻發現該店經營者2024年3月9日向一名未成年男生銷售卷煙,該名男生出生日期為2007年1月25日,年齡不滿18周歲。經查,店主向這名未成年男生銷售了1盒香煙,零售價20元/盒,違法所得為20元。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對該超市進行處罰: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20.00元(大寫:貳拾元整);3.罰款100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以上罰沒款金額共計10020.00元(大寫:壹萬零貳拾元整),上繳國庫。
中國疾控中心相關專家說,兒童時期暴露于二手煙可能會導致成年以后冠心病的發生。尼古丁是電子煙當中的主要成分,同樣會導致青少年成癮。另外,尼古丁可能會影響到青少年的大腦發育。有研究表明,青春期如果使用電子煙的話,會對青少年的注意力、學習和情緒波動等產生影響。所以,為了青少年健康成長,我們成年人要了解相關法律知識,認同無煙環境,同時鼓勵青少年成為無煙行動的推動者和倡導者。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