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3月22日發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表示,對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應當參照《實施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此,北京市控煙協會4月20日表示,對增加“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的提議持反對態度,認為國家煙草專賣局本質上是在執行煙草總公司的企業職能,不適合作為電子煙的監管單位。
不得不說,工信部作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卷煙監管的決定,彌補了法律漏洞,消除了監管盲區,無疑邁出了重要一步。但正如北京市控煙協會所持的反對態度而言,國家煙草專賣局的這一“自我授權”僅僅是補位而已,并不到位。
電子煙能夠把液態尼古丁轉變成霧氣,從而讓使用者在吸時有一種類似吸煙的感覺,實現“吞云吐霧”。它甚至可以根據個人喜好,向煙管內添加巧克力、薄荷等各種味道的香料, 得到了不少青少年的青睞。據中國疾控中心數據統計顯示,2019年中國高中生電子煙使用率為3.0%,初中生電子煙使用率為2.7%,且有上升的勢頭。
一直以來,商家都以電子煙不含焦油、懸浮微粒等有害成分為賣點大肆推廣,甚至在產品介紹中,打著“戒煙神器”“清肺”等旗號,使得電子煙在短時間內成為一個新興行業。事實上,電子煙既不屬于藥品,也非保健品、醫療器械,更不是煙草,因而大多數電子煙處于“三無”狀態,即無產品標準、無質量監管、無安全評價。
實驗表明,人們在使用電子煙時,除尼古丁以外,還可能把其他多種未發現的有毒化合物吸入體內。與此同時,電子煙所產生的二手煙,同樣可能危及健康。電子煙也會向室內釋放可吸入的液體細顆粒物和超細顆粒物、尼古丁和致癌物質。由于電子煙不會產生煙霧,所以就更容易誤導消費者,使其產生安全、健康的錯誤認知。
從1991年國家《未成年人保護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煙起,20年來沒有看到任何一例由煙草專賣局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煙的案例處罰和報道。顯然,國家煙草專賣局不能作為電子煙的監管單位,并非杞人憂天。
其實,世界上電子煙主流監管方多為公共健康相關部門。美國的電子煙監管機構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是由醫生、律師、微生物學家、化學家和統計學家等專業人士組成的,致力于保護、促進和提高國民健康的政府衛生管制的監控機構。英國的電子煙監管機構為公共衛生部(PHE),其職責是保護和改善國家的健康與福祉和公共醫療支出,并減少健康不平等?;趪H通行的做法應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電子煙進行監管。
涉及到大眾健康的行業,監管不要缺位,更要到位。工信部應認真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控煙協會的意見和建議,兼聽側明,暢通監管渠道,最大化保護好公眾健康,讓公眾生活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