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消息,湖南衡陽下轄衡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期開始對轄區內電子煙專賣店發送責任改正通知書,要求電子煙商店取得許可。
一份流傳于微信群的通知書顯示,衡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這家電子煙專賣店無證銷售電子煙,其行為違反了煙草專賣法的規定,依據煙草專賣法的規定,責令該店在5月8日前改正。
改正內容為立即停止銷售并依法取得許可,如逾期不改,將對其進行處罰。
3月22日,工信部在網站發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提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卷煙有關規定執行,并展開了一個月的意見征求,目前相關細則還未出臺。
在上述通知發布后,包括悅刻、YOOZ、VAZO等在內的多家電子煙品牌通知旗下專賣店增加電子霧化器經營范圍,并將部分涉及名稱為煙草口味煙彈下架,以避免違反相關規定。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