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FDA發布了《關于煙草產品審核進展和相關強制措施》的報告,一石激起千重浪。有人認為PMTA“零通過”,有人認為市場上已沒有合法的ENDS產品了,有人認為調味電子煙徹底涼了等等,筆者以對PMTA的認知,以及對FDA報告的解讀,對上述問題和PMTA未來的走向做個簡單的分析,供業內人士參考。本文為原創,歡迎轉載,但請標明原文出處。
其實,要想理解上述問題,并判斷PMTA未來的走勢,我們就要先分析一下FDA到底是怎么想的,畢竟FDA才是PMTA的關鍵,我試著站在FDA的角度上分析一下,為方便理解,以下均采取FDA第一人稱:
1、讓我來管PMTA,非我所愿;但如果法律賦予我權力去管,我會按照我的規則來認真管。我的底線是不能傷害未成年人和非煙民。
2、理論上,我不想做任何決策。因為任何一個決策都會有無數人挑戰我,罵我。可氣的是,還有一堆小弟拿著本本等著抄襲我。所以,我更要慎重,任何決策都要有充分的調研,充足的法律依據和理論基礎。
3、電子煙是新生事物,但和醫療器械或藥品相比還是簡單的,我以為我能很快搞懂,但沒想到也沒那么容易,當然如果沒有疫情影響,我應該也能搞得懂。對,這個延期的理由不錯。
4、電子煙花樣太多,更新又快,而且沒有數據庫,所以,我暫時無法像藥品那樣給出既明確又統一的標準,而且,我需要去工廠,我需要深入了解他的研發制造過程,從根源上制定規則或“埋些陷阱”。
5、我在2016年就提出了PMTA的生效時間,但似乎只有PMI把我的話當回事了,其他還有幾個像RJR,JTI啥的,也基本上認我這個老大;可其他人就不太給面子了,交得晚些我也理解,但拿瞎編亂造的材料糊弄我就有點過分了!
6、在沒有明確的標準之前,除非申請人的資料給我個交待得過去的說法,否則,我不會輕易批準哪個企業或產品通過PMTA的。與其批準后承擔更多未知的風險,不如現在給人罵幾句,也無傷我的權威。
7、雖然不能批準,但我可以拒絕,所以我會一個接一個的發出MDO(營銷拒絕令)或者Warning Letter(警告信),把這些蔑視我權威的企業一個個踢出去。
8、MDO和Warning Letter的發出順序也是有技巧的,肯定是從我能掌控的開始踢,所以,美國的煙油商首當其沖。接下來,我會給封閉式和開放式器具開出MDO。當然,首批挨踢的肯定是濫竽充數的。同時,我也會給那些沒提交申請但還在市場上銷售的企業開出Warning Letter,我要告訴他們,在美國撈快錢不是那么容易的。
9、最后我要說,美國人可以離開電子煙,但電子煙不能沒有美國。所以,我并不擔心由于我的嚴苛會造成你們的不再申報,因為我知道總會有人申報。而我,只需要做好審核,對得起美國人民就好,我要為他們的安全保駕護航。
以上是筆者推導的FDA關于PMTA的想法,有點戲言,雖不全中,亦不遠矣。基于對FDA的認知,達到知彼,相信多數企業是知己的,所以,如何抉擇,大家心中應該有數。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