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國電子商會正式更新發布《霧化電子煙裝置通用技術規范》和《電子霧化液安全技術規范》兩項團體標準(以下簡稱《團體標準》)。與此前規定相比,新版《團體標準》增加了多項理化測試指標及測試方法,提出了霧化液“禁用物質名單”,對電子煙制定了更明確的安全要求。
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產業標準創新研究所所長、教授級高工王益群表示,該標準相對歐盟、美國標準在禁用物質、重金屬等有害物質檢測方面更加嚴格,將促進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眾多國家、地區規定,完善新團標
中國是全球霧化電子煙的主要生產國。中國電子商會電子煙行業委員會公布的數據顯示,全球90%以上的電子煙均產自廣東深圳。
目前,國內電子煙強制性標準尚未出臺,團體標準由此成為指導企業生產的重要依據。中國電子商會曾于2017年發布國內首個電子煙團體標準。在此基礎之上,本次修訂的《團體標準》參考了法國、英國、美國、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的規定,融合了《歐盟煙草指令》和國內相關要求,增加了多項檢測內容。
在霧化液品質檢測上,《團體標準》新增了“相對密度、折光指數、粘度、酸值、pH值”等理化指標,可更全面檢測霧化液,保證品質穩定性。
釋放物是評價電子煙安全性的重要指標之一。《團體標準》首次規定了釋放物成分限量,比如四種煙草特有亞硝胺總量,含量不得超過0.5ng/口,雙酚A含量不得超過0.33ng/口。
“我們希望通過更完善的團體標準,提升行業發展水平,” 中國電子商會電子煙行業委員會秘書長敖偉諾表示,“我們也鼓勵龍頭企業在團體標準之上,執行更加嚴格的企業標準,引領全球產業發展。”
推出霧化液“禁用物質名單”,設置安全底線
霧化液是電子煙質量安全的核心,也會直接影響電子煙的口感體驗。目前,全球絕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均使用“禁用物質名單”制度,對電子霧化液的添加成分進行管理。
《團體標準》在歐盟、中東等地區標準基礎之上,制定了更加嚴格、全面的“禁用物質名單”,涵蓋40大類,包括所有致癌物、致突變物、致生殖毒性的物質,及咖啡因、牛磺酸等精神活性物質。
與海外標準對照,法國標準未限定苯系物含量,《團體標準》則要求每公斤霧化液中苯不得超過0.2毫克;歐盟、中東、澳大利亞等標準中均沒有限制糖類、防腐劑,《團體標準》則將這兩項納入了名單;重金屬等檢測項的標準也較海外更加嚴格。
圖:新發布的兩項《團體標準》。
中國科學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正高級工程師、博士生導師王衛軍表示,“禁用物質名單”符合全球主要國家監管慣例,并具備高度靈活性,一旦發現新的違禁物質,可隨時納入名單中,便于監管部門有的放矢檢測特定物質。
敖偉諾表示,曾引起廣泛關注的“神秘肺炎”、“上頭電子煙”均被證實由非法添加物質引起。“禁用物質名單”能幫助監管快速檢測產品,提升管理效率,為電子煙產品設置安全底線。
標明“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加裝兒童防護功能
據介紹,《電子霧化液安全技術規范》主筆單位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電子煙霧化類器具產品通用規范》主筆單位為深圳霧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麥克韋爾科技有限公司。評審專家組則來自深圳標準技術研究院、深圳海關工業品技術檢測中心、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中科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中山大學等研究機構。
本次《團體標準》還同步更新了未成年人保護條款,要求在霧化器的外包裝上標明“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的警告語或警示圖形符號。
此外,開放式霧化電子煙裝置應具有防護功能,防止小于52個月的兒童開啟,避免因操作不當誤食電子霧化液。該規定可進一步加強防線,斬斷未成年人購買或誤用的可能。
隨著電子霧化行業的快速發展,龐大的消費需求也對相關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與挑戰。敖偉諾表示,《團體標準》的更新和發布將進一步規范國內電子煙的生產、銷售,也有助于建立健全電子煙長效監管機制,最終實現良幣驅逐劣幣,提升相關企業的社會責任。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