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省臺北市政府制定的“臺北市新興煙品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于11月3日獲議會三讀通過,將率先禁止輸入、販賣、廣告電子 煙等類煙品及加熱式煙品,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款。臺北市進入全面禁止電子 煙時代。
因新型態煙品層出不窮,成為全球新興健康危害議題,臺北市衛生局制定“臺北市新興煙品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率先規定任何人不得制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招牌類煙品及其組合元件,并于校園周邊50公尺內全面禁止加熱式煙品。
臺北市議會今天審議這項條例草案,在議員王鴻薇要求下,全面禁止項目除類煙品外,另納入加熱式煙品,條例草案并獲三讀通過。
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長林夢蕙接受電訪表示,條例將送行政院核定,后續公告及實施進程仍在研議。
臺北市新興煙品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制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招牌類煙品、加熱式煙品及其組合元件,違者可處1萬元至5萬元罰款。
此外,法定禁煙場所將全面禁止使用新興煙品,違者將處2000元至1萬元罰款;未滿吸煙年齡者不得使用新興煙品,使用者須接受戒煙相關教育,無正當理由未參加則處2000元至1萬元罰款,并可按次處罰。
臺灣生局表示,新興煙品廠商常以“減害”、“可幫助戒煙”等資訊來誤導民眾,進而使民眾接觸新興煙品等相關產品,衛福部每年抽驗的電子 煙油中,近8成含有尼古丁,這讓想要戒煙而使用電子 煙的民眾反而更依賴尼古丁。
臺灣衛生局指出,世界衛生組織有證據清楚地指出,電子 煙是有害的,大多數電子 煙的氣溶膠中含有毒性的化學物質,包括尼古丁和可能引起癌癥的物質,電子 煙也會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風險,并可能影響胎兒的發育,表示此類產品有嚴加管制的必要。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