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連周水子機場海關查獲旅客超量攜帶加熱不燃燒煙彈24000支。
海關查獲的加熱不燃燒煙彈 康偉熙/攝
海關旅檢關員在對進境旅客手提行李進行過機查驗時,發現幾個行李箱內疑似攜帶大量加熱不燃燒煙彈,經進一步開箱查驗,查獲超量攜帶加熱不燃燒煙120條,共計24000支。經問詢,4名旅客自述均受雇于同一人,為其攜帶煙彈,賺取傭金。
目前,涉事物品已被暫扣,將移交相關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海關關員清點查獲的加熱不燃燒煙彈 康偉熙/攝
加熱不燃燒煙是一種模仿卷煙的電子產品。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鑒定,加熱不燃燒卷煙中的填充物也系煙草制品,其與傳統卷煙并無實質性差別,應當作為卷煙進行監管。
《海關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并接受海關監管。個人“物品”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自用”,二是“合理數量”。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地區旅客及因私往來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地區的中國內地居民,可免稅攜帶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進境;其他旅客,可免稅攜帶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進境 。
海關提醒:旅客在攜帶物品入境前,應充分了解國家關于進境物品的相關規定,避免產生違法行為,甚至構成走私犯罪。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