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網友反映10月7日G689次高鐵上有人抽電子煙,10月8日,中國鐵路12306客服回應稱,高鐵上可以攜帶電子煙,但不可以抽。高鐵上抽煙被發現或觸發煙霧報警器,將送警方處理,情節嚴重的還要負刑事責任。
01
回看G689次列車上有人抽電子煙的情況——
10月7日,一網友反映,她乘坐的從北京駛往張家界的G689次列車上,有一女子在車廂內吸電子煙。該網友將此人抽煙的經過拍攝下來。列車抵達鄭州東站后,吸煙女子下車。該網友表示,當時自己很驚訝,特別害怕煙霧報警器響,車上也一直在播放禁止吸煙的宣傳,大家都應該有不在車廂內吸煙的自覺性。
女子坐高鐵抽電子煙,拍攝者:很驚訝,車上禁止吸煙播報一直在播
從12306的答復看,高鐵列車車廂內不僅不能抽普通香煙,也不能抽電子煙。查閱《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也能看到,在高鐵列車上或列車的其他禁煙部位吸煙的,將會被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此前不是沒有案例。今年2月4日上午11時30分許,宜賓西開往廣州南站的D2815次列車上,7號車廂座位的旅客男子李某拿出電子煙在座位上吸了起來,被工作人員及時發現,當場制止其違法行為。列車停靠廣州南站后,李某也被廣州南站派出所民警帶至辦案區接受處理。廣州鐵路警方稱:“在詢問過程中,李某表示他知道高鐵列車不能抽煙,但不知道不能吸食電子煙,盡管車廂的禁煙廣播不斷,但李某未能抵抗煙癮,選擇了以身試法。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李某最終被處以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可據極目新聞等媒體報道,鐵路鄭州東站方面10月8日回復稱,“暫未接到上述乘客在G689次列車上乘客抽電子煙的相關反饋,如果接到列車上反饋的信息,會移交給鐵路公安進行處理”。鄭州東站說的“上述乘客”,指的是拍攝視頻的網友。但筆者認為——網友已經拍下視頻記錄,且既然高鐵是實名售票、對號入座的,則這個吸煙的女子是完全可以找得到的。
要知道,在線路上運行的每趟高鐵列車都有其固定的運行時刻表。一旦一趟列車發生晚點情況,必然會導致相關交路動車組受到不同程度影響。所以動車組上吸煙,影響的不光是本車次旅客,還影響很多其他車次旅客的出行。
她之列車吸煙行為,不僅造成鐵路運輸安全隱患,更影響了其他乘客的旅行舒適度,并威脅到他人健康。既然有人公開舉報了,該把她給找出來處理了。
02
10月1日,《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以下簡稱“電子煙國標”)正式實施。這意味著,此前一些在商超,甚至大型“銷品茂”里明目張膽擺攤的電子煙銷售店面、攤位,必須面對持證上崗的問題。更遑論一些攤主在商超室內自己吸食電子煙以作活體非法廣告,以及一些購買者直接在商超室內吸食電子煙,這些行為都不僅危害他人,還屬于違法。
根據《電子煙強制國家標準》,“水果味電子煙”更是在禁絕行列的。
此外,9月30日,國家煙草專賣局還發布《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郵政局關于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寄遞限量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規定每人每天限寄一件,寄遞電子煙每件不超過煙彈6個、煙具2個、組合產品6個、霧化物及煙堿12ml。可見,渠道約束或將進一步趨嚴。
03
問題在于遵守情況。以此前各大城市的禁煙實效來看,是不是存在大型“銷品茂”、五星級酒店,包括處于其中的餐飲企業情況好一點,市中心情況好一點,而一般開在街上的餐飲企業、小商超、理發店等存在禁煙盲點?
即便大商超的公共廁所,特別是男廁,憑什么“變身”吸煙室?
城市近郊,即便是商業綜合體內,禁煙問題是否有許多落實不到位之處?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怎樣能還不吸煙者一個清凈空氣的世界,而不是被逼無奈吸二手煙?光有法規出臺恐怕還不行,真正需要的是監督與落實的長效機制!這樣的長效落實機制,不能只憑市民舉報才行,而該有系統監督體系,以及在有了系統監督體系以后,正常運作,并納入相關部門的考核機制中。
公共場所禁煙,在出臺相關法律法規的地方,不該只抓一陣子,而該真正常抓不懈!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