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共同發布《關于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明確了眾多從業者一直以來最為關注的“電子煙如何作為煙草制品納稅”的問題,無疑是電子煙行業的又一里程碑事件。
而根據隨后的多條通知顯示:對于上游企業,需要在10月27日前對出廠價進行調整,并在10月28日填報建議零售價;而對于零售終端,則會在11月1日正式開始執行加上消費稅之后的訂貨價,這意味著整個全行業都將未來幾天面臨諸多疑問:
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是什么?在哪個環節進行征收?出廠價是否需要調整,如何調整?建議零售價如何制定能保證零售終端合理利潤?以及我們的消費稅究竟處于什么水平,對于行業又會有怎樣影響?針對這一系列問題,我們進行了梳理并得出結論:
消費稅的征收會要求上游提升成本控制能力,消化一部分征稅帶來的出廠價上漲;對于終售而言,可能會帶來一定程度的利潤收窄;長遠來看,供應鏈整合能力更強的企業將更有優勢,并進一步驅動行業對技術進行迭代創新,以優化成本結構,進而提升整個電子煙產業的競爭力。
消費稅怎么征收?
關于電子煙消費稅怎么征收,其實《關于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已經涉及到了各個方面,我們可以對原文進行逐一梳理,并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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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電子煙消費稅征收范圍是哪些?主要在公告第一條和第五條進行解釋:
“將電子煙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在煙稅目下增設電子煙子目。”“電子煙是指用于產生氣溶膠供人抽吸等的電子傳輸系統,包括煙彈、煙具以及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電子煙產品。煙彈是指含有霧化物的電子煙組件。煙具是指將霧化物霧化為可吸入氣溶膠的電子裝置。”
簡單來說,煙彈、煙具、套裝都在征稅范圍之內,并不是“只對含有尼古丁的煙彈征稅”而這一點,也能從各生產企業獲批的配額作為佐證,煙彈、煙具、一次性都囊括其中。而煙堿、煙油等原材料則不再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之內——換言之,針對的是“成品電子煙”。
而第五條中的“納稅人出口電子煙,適用出口退(免)稅政策。”則明確了另一關鍵點:消費稅并不會針對出口電子煙征收,出口電子煙繼續享受退(免)13%稅的政策。換言之,依然鼓勵電子煙企業走出去,充分參與全球競爭,不斷打磨提升競爭力。
其次,電子煙消費稅的征收對象是哪些?主要在公告第二條針對納稅人的部分進行闡述。
“電子煙生產環節納稅人,是指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并取得或經許可使用他人電子煙產品注冊商標(以下稱持有商標)的企業。通過代加工方式生產電子煙的,由持有商標的企業繳納消費稅。”
“電子煙批發環節納稅人,是指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并經營電子煙批發業務的企業。電子煙進口環節納稅人,是指進口電子煙的單位和個人。”
翻譯成大白話的話,征稅對象分為生產(進口)和批發兩個環節。對于生產環節而言,如果是工廠自有品牌,工廠納稅;品牌為其他工廠代工生產的,由品牌方自行納稅;對于批發環節而言則更簡單,誰批發誰納稅(比如各地煙草公司)。
第三則是關鍵點,征稅的稅率為多少,公告原文第三點進行了闡述:“電子煙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納稅。生產(進口)環節的稅率為36%,批發環節的稅率為11%。”
那么,對于店主而言,提貨價大概會上升多少?格物與關注從事稅務行業的相關人士進行了交流,假定電子煙企業的未稅價格不變,大致測算了店主拿貨價的上升幅度,供大家參考。
店主拿貨價可能上升多少?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無論是否需要征收電子煙消費稅,13%的增值稅以及12%的附加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稅金及附加)是每個環節必須征收的,所以拿貨價的上漲,并不是簡單在之前的價格之上直接疊加36%和11%,而是需要將以上稅種進行綜合測算。
我們先對環節中涉及到的價格做一個定義:
電子煙企業尚未征稅的電子煙價格,簡稱為未稅價
電子煙企業將產品交易給批發環節,簡稱為出廠價
批發環節將電子煙批發給零售門店,簡稱為批發價
首先,假定出廠價為100元/盒,這100元其實已經包含了13%的增值稅與12%的附加稅,那么設未稅價格為X:
X+0.13X+0.0156X=100 得出 X≈87.5元;
這其中,0.13X為增值稅,0.0156X為附加稅;
按照此前未征消費稅的情況,這盒以100塊出廠價的煙彈,最終的批發價應該是114.56元
計算過程為:100+100*0.13+(100*0.13)*12%=114.56元
而征收電子煙消費稅之后,我們依然需要基于未稅價測算,最終的出廠會變成約136元
先算出征收消費稅后的價格:87.5*(1+36%)=119
然后算出需征收的增值稅:119*13%=15.47
增值稅基礎上算出附加稅:15.47*12%=1.8564
三項相加,得到出貨價:119+15.47+1.8564≈136
而征收電子煙消費稅之后,在136.3264元的出廠價的基礎上,批發價最終會變成約173元
先算出征收消費稅后的價格:136*(1+11%)=150.96
然后算出需征收的增值稅:150.96*13%=19.6248
增值稅基礎上算出附加稅:19.6248*12%=2.354976
三項相加,得到批發價:150.96+19.6248+2.354976≈173
在生產企業完全不讓出利潤,以及批發企業成本變化不算的情況下,此前一盒批發價為114.56元的煙彈,在征收電子煙消費稅后批發價將上漲到173元,換言之提貨價綜合上漲約51%。
但需要再次強調的是,這一幅度僅供參考,因為其中還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在今年6月發布的《電子煙交易管理細則(試行)》中就曾明確提到電子煙價格的制定方式:
“電子煙產品生產企業、電子煙品牌持有企業和電子煙進口企業結合生產經營成本、國家稅收政策等因素,自主確定電子煙產品出廠價。”
“電子煙批發企業結合經營管理成本、國家稅收政策等因素,在電子煙產品出廠價基礎上確定電子煙產品批發價。”
“電子煙產品生產企業、電子煙品牌持有企業和電子煙進口企業在批發價基礎上自主確定電子煙產品建議零售價。”
換言之,除了上面提到的納稅環節之外,工廠/品牌的生產經營成本、批發企業的經營管理成本,乃至品牌方的市場目標與計劃,都會影響到各個流通環節的價格。所以,最終店主的批發價的上漲幅度很難準確測算,目前的51%僅供參考,也歡迎大家指正。
從業者對征稅怎么看
在《公告》發布之后,格物也第一時間與產業鏈各個環節的從業者進行了交流。一位長期關注新型煙草行業的法律向我們表示,這一方案基本符合之前業內人士的猜測——參照乙類卷煙的征稅標準,并且這一標準上還進行了一定的下調。
據公開資料,我國卷煙消費稅采用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結合的方式。其中,乙類卷煙稅率36%,另收0.003元/支;批發環節稅率11%,另收0.005元/支;相較而言,此次公布的電子煙消費稅征稅標準,并未按照卷煙采取從量+從價計稅方式,而是僅以從價計稅。
但需要明確的是,征稅方案或許也會在未來出現變化。目前世界各國普遍采用調整稅率的方式進行控煙以提升公共健康水平,世衛組織也曾建議通過提高煙草稅率來減少煙草消費量。
中國人民大學的《中國電子煙行業的消費稅設置研究》指出,結合傳統煙草消費稅改革經歷五次提高稅率,電子煙的消費稅征收也不會一蹴而就,一方面將從簡單稅制逐步復雜化,一方面會以階段性地提高稅率作為征收手段,以此不斷適應變化的市場環境。
在征稅標準發布后,有品牌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相關政策宣布之后一定會忠實執行,但因為標準公布得比較突然,目前正在針對價格等政策進行討論。
另一位電子煙品牌方人士則認為“上游供應鏈布局更加完善的品牌將有一定優勢”,他向格物表示:“作為品牌方我們也希望上漲的幅度盡可能更小,給店主多一些空間。”
“我們能做的是盡量控制出廠價。出廠價和出貨量是緊密相關的,像XX這種出貨量大的,單顆成本就能比我們更低。但你知道訂單量和配額、占有率又是緊密相關的,不是我們想提高就能提高的,所以相對而言自己有工廠的品牌優勢會更大一些,降低了代工的那部分利潤。”
“對于代工品牌而言,前期毛利確實會降低,一方面是依法納稅,另一方面是上面說的控制好出廠價;然后就是把產品做好,把店主服務好,把消費者的口碑做起來,盡可能多地完成我們的配額,期待后面配額調整之后,慢慢形成良性循環。”
而身處零售終端的店主則有兩類截然不同的態度。一類態度表現為淡定:“之前我看新聞已經有不少專家分析是按照36%征稅了,早就做好心理準備了。我國標到店里后一直都是按照之前的老價格賣的,等于說先把這個空間預留出來了,后面拿貨價漲了也好和顧客溝通。”
另一類則是后悔此前沒有將訂貨額度拉滿:“之前就知道要加稅,但是沒想到這么快啊,訂貨也是根據銷售情況來的一次拿一些,從來沒想過囤國標產品這回事,這下定不了虧大了。”
總結:對比其他國家處于中低水平,長遠看提升行業競爭力
據世界衛生組織 WHO發布的《2021 全球煙草流行報告》,已至少有29個WHO 國家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拋開在我國不得合法銷售的開放式電子煙僅討論封閉式電子煙,WHO調查的44個國家中就有19個國家征收消費稅,可見對于電子煙征收消費稅已逐漸成為大趨勢。
而如果將電子煙主要消費市場作為參考,目前公布的“36%+11%”也處于中低水平。
美國各州執行標準不盡相同。僅從采用相同的從價計稅方式來看,稅率處于中等的加利福尼亞州稅率為 63.49%(批發價),稅率最高的甚至有達到95%(明尼蘇達,批發)和92%(佛特蒙州,批發)的,較低的則有紐約(20%,零售)、伊利諾伊(15%,批發)等州。
同為亞洲國家的印尼,近年來電子煙市場快速崛起,其對電子煙則是按零售價格征收57%的消費稅,相較而言其傳統煙草制品的平均消費稅率為23%,明顯對于電子煙征稅力度更大。
而需要指出的是,我國電子煙滲透率遠低于成熟市場,在國標、統一平臺,終端全面轉向集合店,以及參照乙類卷煙征收消費稅等多方因素之下,可以預見頭部供應鏈將憑借規模化、自動化等優勢消化加稅影響,并進一步提升研發制造水平,行業全球競爭力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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