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日前宣布,對四家煙草產品制造商提訴訟,原因是這些企業未經授權制造和銷售電子煙油。在向美國市場推出新的電子煙產品之前,公司必須向FDA提交營銷申請,如上市前煙草產品申請(PMTA),并獲得授權。
迄今為止,FDA已經授權了23種煙草味的電子煙產品和設備。這些是目前唯一可能在美國合法銷售的電子煙產品。
2月21日,隸屬于FDA的“煙草產品中心”(CTP)對四家制造商制造和銷售缺乏所需營銷授權的煙草產品提起民事罰款。這是CTP首次對煙草產品制造商未能遵守上市前審查要求而提起的民事罰款。CTP將繼續酌情對未遵守《FD&C》法案和適用法規的制造商提起民事罰款。
目前,根據該法案,煙草產品的最高民事罰款金額為19,192美元。
FDA已對以下四家制造商提起民事罰款:
BAM Group LLC
Great American Vapes LLC
The Vapor Corner Inc
13 Vapor Co. LLC
對此,FDA表示,違反法律的制造商將面臨更多的執法行動,包括查封、禁令和刑事起訴等。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