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泰國網絡警察稱,警方在周末的突襲中沒收了價值超過8000萬泰銖(合約1590萬人民幣)的電子煙和配件。
陸軍少將Pairoj Sukruaythanachote說,有兩人被指控進口非法電子煙,并被控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和《進出口法》。此前,警方突擊搜查了曼谷Ratchathewi地區的一套公寓和城西郊區的一間倉庫。
考慮到電子煙通常只賣幾百泰銖,這已經是很多電子煙了。
警方警告稱,根據2015年的一項禁令,任何擁有此類設備的人都將面臨最高5年的監禁,以及最高為設備價值四倍的罰款。
但是,盡管進口規定仍然禁止進口電子煙,但鑒于《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條款已于2019年廢除,對持有電子煙的起訴不太可能在法庭上成立。
在根據當年通過的修訂法律重新發布禁止電子煙的命令之前,該禁令將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網上市場上很容易找到充電設備和煙彈,在首都的街道上也有出售。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