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夏威夷當地時間6月7日,據夏威夷州長喬什·格林(Josh Green)官方網站消息,格林已簽署《卷煙稅和煙草稅法》法案的修正案(S.B. No. 975),該法案修改了"煙草制品"的定義,以包含電子煙與電子煙煙油產品。
目前夏威夷的煙草產品或鼻煙產品需繳納70%批發價的州消費稅以及聯邦消費稅,此次立法修改將電子煙和電子煙煙油納入“煙草產品”范圍內,適用于煙草稅和煙草稅法。這意味電子煙產品將與卷煙等煙草制品實施同等稅收標準。該法案將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此外,法案還提議增加從事卷煙和煙草制品經銷商與零售商的許可證費用。
州長格林表示:“這項立法已經醞釀多年,我對衛生部和所有倡導者(包括青少年倡導者)成功推動此事表示贊賞。”
眾議員斯科特·馬塔約什(Scott Matayoshi)表示:“S.B. 975是我們對抗吸食電子煙和電子煙使用的一項重要法案,它將最終拯救許多人免受使用煙草產品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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