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得克薩斯州眾議院官網消息,得州第114號法案將于2023年9月1日起實施,該法案要求對在得州公立學校校內或附近使用電子煙或持有電子煙零部件的學生進行立即和強制性的紀律處分(包括但不僅限于停課、罰款、社區服務、書面批評等懲罰)。
該法案于2023年立法會議期間通過,旨在應對學校青少年吸電子煙的不斷增長的擔憂。
該法案將禁止任何人,無論年齡大小,在任何情況下持有、吸食、出售、贈予或向他人提供大麻、四氫大麻酚、電子煙及其零部件。該法案還禁止在任何情況下持有、吸食、出售、贈予或向他人提供卷煙和酒精。
HB 114還規定,在任何學校的校產界線內300英尺以內(以任何學校校產界線上的任何一點為測量起點)或在學校贊助或學校相關的活動中(無論是在校內還是校外),持有或使用這些物質或零部件都是違法的。
違反該法可處以最高500美元的罰款。
得州克蘭代爾學區網站在回應新法律時表示:“克蘭代爾學區的學生行為準則和學生手冊對此問題非常明確。學生不得持有或使用煙草制品、卷煙、電子煙以及任何電子煙設備的零部件、零件或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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