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復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發布《中國煙草慈善監測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關于新興的電子煙贊助問題,專家們建議,應同樣限制或禁止電子煙廣告、促銷和贊助。
報告發現
煙草贊助持續滲透社會,特別強調贊助教育,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捐資助學活動,煙草業不僅收獲公眾的“正面”認知,而且直接把觸角伸向大、中、小學的學校和學生之中,帶給青少年錯誤的認知和負面的影響。特別值得關注的是,煙草業本身對公眾健康造成極大危害。
除了傳統卷煙的贊助活動,近年來,電子煙的贊助活動也日益嚴重,且“推陳出新”、吸引眼球。電子煙不僅在支援減災方面提供支持,而且在鄉村振興、生態保護、可持續發展、老齡化問題等國家戰略問題上積極響應,并通過上述活動進行產品和品牌的露出、獲得官方和社會的認可與表彰,這與煙草贊助本質上是一致的,是為電子煙的品牌塑造和產品營銷服務的。
煙草贊助公眾認知不足,且有一定誤區。近年來,煙草廣告和營銷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引起公眾的關注,但贊助問題比較隱蔽,仍未獲得公眾關注,而且有一定的誤區。
復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副所長王帆指出:
應提升現行法律可操作性和完備性,明確慈善法中煙草贊助條款的關鍵詞匯定義、所指范疇,并完善罰則路徑;應加強媒體監督和行業自律,以約束煙草業贊助行為;應推動多領域合作,共同促進煙草贊助相關行業標準和修正法案出臺;應推動相關科研工作開展,樹立社會對于煙草及其贊助的科學認知。
在主旨報告過后,各位專家從自身專業出發對報告本身進行解讀。控煙是一套組合拳,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是其中重要內容,希望新的《慈善法》能包含全面禁止煙草贊助,遏制煙草流行,保護人民健康。
上海市健康促進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控制吸煙協會副會長陳德則認為,在煙草贊助活動的過程中往往同時存在著變相宣傳或營銷,因此禁止任何形式的煙草贊助是控制煙草流行行之有效的方式,也是全球控煙的大勢所趨。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公室南奕副研究員認為,煙草贊助同煙草廣告和促銷一樣,美化吸煙行為,增加吸煙者消費量,弱化其戒煙意愿,鼓勵戒煙者復吸,還可以吸引新的吸煙者,尤其是青少年。此次慈善法的修訂應全面禁止煙草企業贊助,而不單單是禁止煙草宣傳。下一步還應持續開展專項研究,出臺禁止煙草贊助的相關標準,為執法提供有效依據。
復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副所長鄭頻頻教授認為:從保護公眾的健康大局出發,建議將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贈違反法律規定宣傳煙草制品,不得利用慈善捐贈以任何方式宣傳法律禁止宣傳的產品和事項。”修改為:“禁止任何形式的煙草(含電子煙)捐贈,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贈宣傳煙草制品(含電子煙)及其生產者、銷售者,不得利用慈善捐贈以任何方式宣傳法律禁止宣傳的產品和事項。”
同時,新增一條,“違反本法規定,進行煙草(含電子煙)捐贈或利用慈善捐贈宣傳煙草制品(含電子煙)及其生產者、銷售者,或宣傳法律禁止宣傳的產品和事項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五萬以上二十萬以下罰款。”
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無煙草行動項目官員李可薇指出,在世界范圍內,也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實現了對于煙草贊助的全面禁止。第九份《世界衛生組織全球煙草流行報告》顯示,已有66個國家全面禁止了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顯示了全面禁止煙草贊助的國際趨勢與可行性。同時,中國地方控煙立法中已有全面禁止煙草贊助的立法先例,其目的正是為了保護民眾健康,減少煙草使用和二手煙危害。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