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媒體YTN在近期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于上月21日作出裁決,電子煙包裝上帶有健康危害警告圖并未違反法律。該法院在處理一起由煙民人權團體針對韓國健康發展研究所提起的賠償訴訟時,否定了原告的索賠要求。
法院表示,盡管存在一些觀點聲稱電子煙對健康的傷害較傳統卷煙小,但這種降低健康危害的觀點并不在寬大之列。同時,法院也不支持政府因為電子煙傷害較小就可以向公眾推薦其使用。
據法院進一步裁決,針對電子煙成癮性以及健康風險的圖示警告和反煙廣告是基于事實的,因此,其在法律上并無不妥。2023年10月,煙民人權團體曾以稱研究所的卷煙盒警告圖和反煙廣告侵犯了他們的吸煙權、平等權和名譽權為由提起訴訟。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