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京報網5月16日報道,山東東營市警方通過兩個月的深入調查后,成功打掉了一個專門制作假冒偽劣電子煙、并將電子煙做成“奶茶杯”“可樂罐”等形狀以戒煙的名義誘導未成年人購買的犯罪團伙。其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1000余萬元。
2024年1月29日,山東省東營市公安局墾利分局接到區煙草局轉來的群眾舉報線索,轄區一商店疑似向未成年人售賣果味電子煙。警方迅速行動在該商店現場查扣“奶茶杯”“兔兔杯”“可樂罐”“小老虎”“冰熊”等一次性非國標電子煙109個、煙彈504顆,抓獲涉嫌非法銷售電子煙嫌疑人張某南、武某強。
2022年10月至2024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武某強以及非法經營電子煙上、下游犯罪嫌疑人袁某華、黃某、張某南等人通過網絡社交平臺約定電子煙品種、數量,并進行線上支付。該團伙通過物流方式運輸送貨物,主要銷售對象為青少年群體,涉及國內6個省份,涉及金錢交易高達1000余萬元。
隨后墾利分局成立打擊專班,調取2名犯罪嫌疑人各種渠道交易明細等相關數據信息2萬余條,成功溯源出以高某杰、付某、袁某華等人為首的非法走私越南、港版、日版電子煙犯罪團伙。
目前相關涉案人員已被逮捕,案件正在依法進行處理。
《電子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產品銷售網點。”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電子煙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