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菲律賓貿工部(DTI)發布通告稱,由于14家電子煙制造商和進口商未能在產品上加貼包裝與健康警示標識,這些企業已被暫停營業。
這些公司違反RA11900法案第 4(d) 條,即要求公司遵守國稅局(BIR)的財務標識規定,違反這些規定將面臨處罰。首次違規罰款200萬比索(3.5萬美元)并處兩年監禁;第二次違規罰款400萬比索(7萬美元)并處四年監禁;第三次違規罰款500萬比索(8.5萬美元)并處六年監禁,以及吊銷營業執照。
DTI表示,已對這些公司發布初步命令(PO)或預防性措施命令(PMO),暫時停止其生產、進口、分銷、銷售和推廣霧化尼古丁產品的業務。在最終裁定做出之前,該暫停決定將持續有效。
DTI再次強調,生產商和進口商須遵守電子煙產品的包裝要求,包括圖形健康警示和財務標識。否則,違規者將承擔法律和財務責任。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