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起,我國卷煙消費稅政策經歷了多次重要調整。這些變動不僅反映了經濟形勢的變化,也揭示了政策制定者對煙草行業結構的深刻影響。讓我們回顧一下,從初期的統一稅率到復雜的分級稅制,這些政策如何塑造了今天的卷煙市場。
二十屆三中全會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開。主要議程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重點研究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問題、審議《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稿。
民間推測說國家馬上要出臺萬億級消費稅改革。我國的消費稅是中央稅,全部直接上交給國家的。據財政部數據,2023年全國消費稅的收入為1.61萬億元,占整體稅收的比重為8.9%。消費稅改革就是,地方沒了賣地收入窮哭了,國家就從消費稅這個大蛋糕摳出一些分到地方。
卷煙消費稅是消費稅的主體,接下來一起看一看卷煙消費稅政策的變化情況。
我們歷次卷煙消費稅調整情況
我國煙草消費稅分別于1994年、1998年、2001年、2009年、2015年進行過五次調整。
1.1994年以前煙草與其他行業一樣統征60%的產品稅。
1994年實行“分稅制”后,將產品稅改征增值稅,并新增了卷煙消費稅種,各類卷煙按出廠價統一計征40%的消費稅。通過這一政策實施,促使煙草生產企業更傾向多生產利潤較高的高檔卷煙,企業的產品結構由低檔向高檔轉移。“芙蓉王”(1994)、“黃鶴樓”(1995)、“嬌子”(1995)、“利群”(1995)等品牌正是誕生或翻新改造于這一時期。
2.1998年對卷煙消費稅稅制再次進行改革。
由單一稅率改為差別稅率,稅率調整為三檔:一類煙50%,二、三類煙40%,四、五類煙25%。這一政策實施后,低檔卷煙產銷大幅度增加,一些中小煙廠的生產由于減稅而復蘇。這一時期,卷煙消費稅一直按照出廠價從價計征,并且只在生產環節征收。
3.2001年卷煙消費稅調整實行從量與從價相結合的復合計稅方法。
按量每5萬支卷煙計征150元的定額稅;從價計征調整為二檔,即每條調撥價為50元以上的稅率為45%,50元以下的稅率為30%。稅改后將低檔卷煙的稅率由25%提高到30%,再加上每箱開征150元的從量稅,大幅度提高了低檔卷煙的稅負,體現了“扶大關小”的政策導向。以生產低檔卷煙為主的年產10萬箱以下的中小企業出現嚴重虧損,紛紛關停并轉,卷煙工業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得以順利推進。
結語
回顧1994年至2001年的稅制調整,可以看到政策如何在市場需求和經濟形勢之間尋找平衡。這些調整不僅改變了煙草行業的市場格局,也為未來的政策制定奠定了基礎。下期,我將深入探討2009年及2015年的調整及其對行業的深遠影響,請持續關注。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