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疾控中心 2023 年發布的成人煙草調查顯示,全國吸煙率已降至 24.7%,較 2018 年下降 1.7 個百分點;與此同時,非吸煙者中“每周至少一次暴露于二手煙”的比例仍高達 68.3%。這意味著,四分之一的人吸煙,卻足以讓三分之二的人被動吸到煙。比例失衡放大了對立:吸煙者感覺自己被“圍剿”,非吸煙者認為自己被“侵犯”。情緒一旦對立,事實就容易失真。比如,社交平臺上流傳“地鐵車廂吸煙無人敢勸”的視頻,經查證多發生在站臺與站外過渡區;而吸煙者轉發“女子因勸阻吸煙遭網暴”的帖子,也常被剪輯掉其先行的辱罵片段。信息碎片化讓雙方各執一詞,公共討論迅速滑向“標簽化”:煙民成了“自私鬼”,非煙民成了“矯情怪”。
法律的尷尬在于,它試圖用“一刀切”解決“千人千面”的場景。《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把室內全面禁煙寫得很硬,卻對人流密集的步行街、排隊區、老舊小區樓道語焉不詳;深圳把電子煙一并納入監管,卻還沒來得及細化“路邊邊走邊抽”到底歸誰執法。結果是一線執法人員陷入“看見也難管、管了也難罰、罰了也難服”的困境。2023 年深圳衛健委通報的 1.2 萬起個人違法吸煙案例中,最終繳納罰款的不足 30%。執法彈性給了吸煙者“未必會被罰”的心理暗示,也給了非吸煙者“法律形同虛設”的口實。法律若不能提供清晰的邊界和可預期的后果,道德口水戰就永無寧日。
吸煙者并非天然漠視他人。中國控煙協會 2024 年對 1,800 名吸煙者的問卷顯示,62% 的人“愿意在明確標識的禁煙場所立即滅煙”,但只有 31% 的人知道具體罰款金額和申訴渠道;更有 54% 的人表示“找不到合法吸煙點,只能邊走邊抽”。城市在快速擴張,吸煙室、露天吸煙區卻增速緩慢,甚至因消防、市容、鄰避等理由被拆除。當合法吸煙空間缺位,吸煙者被迫“打游擊”,非吸煙者被迫“吸二手煙”,雙方都被制度性缺口推到了對立面。
非吸煙者同樣不是全然無辜的“受害者”。部分極端個案中,勸阻方式已滑向人格羞辱:拍攝吸煙者的面部并上傳網絡、用“煙鬼”、“低素質”進行群體攻擊,甚至把個人行為上升到“民族性”批判。心理學上的“道德執照效應”在此顯現:一旦占據“健康”“文明”高地,部分人便認為自己擁有無限開火權,卻忽略了溝通方式對事態走向的決定性影響。2024 年 5 月,成都某商場外,一位女士用擴音喇叭高喊“吸煙者都是殺人犯”,結果引發十幾名吸煙者聚集抗議,最終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對雙方都予以訓誡。事實證明,羞辱換不來合作,只會把“可協商的吸煙者”推向“對抗式吸煙”。
技術、空間與教育,是破解僵局的三把鑰匙。上海 2024 年啟動的“游煙治理”試點,將城管、環衛、文旅、警方納入同一張協同表:先用地面標識劃出“可吸煙區”,再用語音提示替代人力沖突,最后對屢勸不改者依法處罰。三個月內,外灘核心區域游煙投訴下降 42%,沖突警情下降 67%。北京地鐵則在站外 50 米處增設帶空氣凈化功能的“吸煙艙”,艙內負壓吸煙、艙外無煙味逸散,日均使用 1,200 次,吸煙者自覺排隊,非吸煙者不再側目。空間設計的精妙在于,它讓“各行其是”成為可能,而非“非此即彼”的零和。
教育層面,需要把“吸煙禮儀”納入社會通識,而非單向度的“恐嚇式控煙”。杭州某中學與衛健委合作的“模擬立法課”讓學生分組起草《校園周邊控煙條例》,吸煙者子女與非吸煙者子女共同討論、投票、修訂。課程結束時,吸煙家庭的學生主動提出“在家也設吸煙陽臺”,非吸煙學生則寫下“勸阻先遞口香糖”。當青少年在公共政策模擬中學會換位思考,成年人才可能減少“你死我活”的戾氣。
回到最樸素的道理:
城市是所有人的容器,而不是某一方的后花園。吸煙者需要承認,享受尼古丁不能以他人健康為代價;非吸煙者亦需承認,勸阻權不等于羞辱權。只有當法律給出清晰邊界、城市提供對等空間、教育教會相互尊重,煙民與非煙民才不必在每一次呼吸中劍拔弩張。畢竟,共享同一片空氣,是文明社會最低限度的共識,也是最高限度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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