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發改委、商務部發布《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并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從事《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禁止投資領域業務的境內企業到境外發行股份并上市交易的,應當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境外投資者不得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其持股比例參照境外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有關規定執行。禁止投資稀土、放射性礦產、鎢勘查、開采及選礦。禁止投資煙葉、卷煙、復烤煙葉及其他煙草制品的批發、零售。增值電信業務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0%。核電站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中規定,境外投資者不得作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從事投資經營活動。 外商投資企業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投資,應符合《自貿試 驗區負面清單》的有關規定。 有關主管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對境外投資者擬投 資《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內領域,但不符合《自貿試驗區負面清 單》規定的,不予辦理許可、企業登記注冊等相關事項;涉及固定 資產投資項目核準的,不予辦理相關核準事項。投資有股權要求的 領域,不得設立外商投資合伙企業。
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國務院批準,特定外商投 資可以不適用《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中相關領域的規定。
從事《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禁止投資領域業務的境內企 業到境外發行股份并上市交易的,應當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境外投資者不得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其持股比例參照境外投資 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境內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 司并購與其有關聯關系的境內公司,按照外商投資、境外投資、外匯管理等有關規定辦理。《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中未列出的文化、金融等領域與 行政審批、資質條件、國家安全等相關措施,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