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對卷煙等煙草制品實行專賣專營管理,會同國家有關部門查處煙草專賣品走私販私、假冒偽劣行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賦予煙草專賣管理部門的神圣職責。
多年來,各級煙草專賣管理部門始終保持打假打私高壓態勢,不斷健全完善聯合工作機制,最大限度遏制非法煙草生存空間、鏟除非法煙草滋生土壤,有力捍衛了法律尊嚴,維護了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為進一步加強普法宣傳力度,本報“專賣管理”融媒體工作組選取一個無煙草專賣品準運證承接卷煙運輸的典型案例,用手繪長圖形式對該案件予以呈現,以通俗易懂、生動活潑的方式提升普法宣傳效果,引導廣大零售客戶和消費者增強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營造學用結合、普治并舉的良好氛圍。
小貼士
羅某案件案由:承運無煙草專賣品準運證的煙草專賣品。
當事人羅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一條“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必須持有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機構簽發的準運證;無準運證的,承運人不得承運”,構成承運無煙草專賣品準運證的煙草專賣品的違法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三)項“承運人明知是煙草專賣品而為無準運證的單位、個人運輸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價值10%以上20%以下的罰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