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零售戶吳先生問:最近,我想把我的零售店換到租金更便宜的地段去經營,便向煙草專賣局提出變更經營地址的申請。然而,煙草專賣局不予批準。為什么前段時間我朋友因為拆遷更換經營地址提出變更申請就通過了?
高淳區局工作人員史秀珍答:您好!您與您朋友雖然都屬于更換經營地址,但原因是不同的。您朋友拆遷屬于因城市建設原因導致的經營地址變化,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造成從核定經營地址變更到原發證機關轄區內其他地址經營的,持證人應當提前提出變更申請。因此,您朋友的情況符合變更的情形。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的規定,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持證人改變經營地址(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除外),應當向受理機關重新提出新辦申請。您的情況不屬于客觀原因導致的地址變化,因此不適用變更的情形,只能重新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