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某家里要辦喜事。經朋友介紹,他通過微信在網上低價購買了10條卷煙。豈料,卷煙郵寄過來后,被當地煙草專賣行政執法人員查扣了。經檢測,所有被查扣卷煙均為假冒偽劣卷煙。
王某因為貪圖一時便宜,受到了不法分子的欺騙,不但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還耽誤了喜宴用煙。經過執法人員的教育后,他后悔不已,直言真不應該貪圖小便宜。
在上述案例中,涉及了哪些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呢?我們接著往下看。
重點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郵寄、異地攜帶煙葉、煙草制品的,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
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 郵電部關于恢復煙草及其制品郵寄業務的通知》規定,郵寄卷煙、雪茄煙每件以二條(400支)為限(二者合寄時亦限二條)。郵寄煙葉、煙絲每件以五公斤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過十公斤)。用戶郵寄煙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準多件郵寄。
因此,郵寄10條卷煙超過了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屬于違法行為。
重點二
《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無準運證或者超過準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可以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運輸的煙葉,按照市場批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運輸的除煙葉外的其他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承運人明知是煙草專賣品而為無準運證的單位、個人運輸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量異地攜帶煙葉、煙草制品,數量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郵寄煙草制品時,要牢記數量限制。
重點三
那么,利用微信等互聯網渠道售賣卷煙的行為是否違法呢?答案是肯定的。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除了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者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依法銷售煙草專賣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信息網絡銷售煙草專賣品。
利用微信售賣卷煙,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千萬不要在網絡上購買煙草制品,不但容易買到假冒偽劣卷煙,更容易助長不法分子違法犯罪的行為。如發現有人通過網絡售賣卷煙,請及時聯系當地煙草專賣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案例提醒
如此“捎帶”,打住!
6月的一天,A市的張某帶著家人,自駕去B市踏青。恰好這天鄰居黃某也有事要去B市。張某出于好意,邀請黃某搭乘自己的車一同前往B市。
出發前,黃某把一個密封的紙箱放進了車后備箱,稱箱子里是帶給B市好友的土特產。張某沒有在意,發車前往B市。
一路歡聲笑語。張某突然想到什么,便問黃某:“箱子里裝了什么土特產,這么大一箱?”
黃某看了看窗外,發現車已駛入了B市境內,便湊到張某耳邊低聲說:“是煙,60條‘XX’牌煙。”
張某聽了,打了一個激靈,馬上把車停在路邊,與黃某協商停止捎帶之事以及個中原因,但是對方認為煙已運到半路,懇求他幫忙幫到底。張某多次勸說無果后,迅速撥通電話,向B市煙草專賣局舉報了黃某非法攜帶卷煙的行為。
價格便宜,別買!
陳某的微信朋友圈里有幾個賣煙的微商,定期會發布一些卷煙圖片、價格等信息。
陳某看到其中“XX”牌卷煙價格比市面上便宜不少,而且市面上很難買到,經不住誘惑,他馬上買了兩條。
第二天收到貨后,他查看外觀,沒有發現異常。但是,當他拆開抽了之后,卻發現味道不對。陳某便拿給當地煙草專賣局鑒定,確定是假煙無疑。
陳某在微信上與賣家交涉,要求退貨退款,結果被拉入黑名單。他同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了情況,等待后續處理。
郵寄、異地攜帶卷煙別超量
小心“好心”變成“無證承運”
貪圖一時便宜選擇微信買煙
別怪假煙和大把麻煩把你找
通過以上兩個案例,你是不是對于“卷煙郵寄”“卷煙攜帶”和“微信買賣煙”相關法規,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認知?莫貪小便宜,小心惹出大麻煩,請牢記于心,也請奔走相告。
2025中國雪茄(四川)博覽會暨第七屆“中國雪茄之都”全球推介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