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零售戶趙先生問:我名下有幾個連鎖超市,均辦理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由于各超市位置、客流量不同,有些超市卷煙供不應求,有些卻銷量不好,請問,我能否在幾個超市間自行調劑卷煙?
合肥蜀山區局工作人員張寶答:您好!不能自行調劑。雖然卷煙都是您名下超市的,但卷煙不同于普通商品,應遵循“一店一證,一店一碼”的原則,分別申請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并在取得許可證后向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不可私自調劑,否則就會構成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并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如違反上述規定,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因此,同一人名下的不同連鎖超市之間不能隨意調劑卷煙,否則將被視為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行為,一旦被查處,將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