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陜西省西安市零售戶劉先生的便利店因多個合伙人投資,在原址擴建成了大型超市,企業類型從個體(個人經營)變成了有限責任公司,其他登記事項不變,重新辦理了營業執照。劉先生隨后向當地煙草專賣局提出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變更申請。經依法審查,當地煙草局認為該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許可變更。
【分析】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申請人擬從事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受理機關提出煙草專賣許可證新辦申請。發生下列情形的,應當向受理機關重新提出新辦申請:(一)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持證人改變經營地址(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除外);(二)經營主體發生變化;(三)發生《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情形的。
劉先生的便利店在原址擴建成了大型超市,企業類型從個體(個人經營)變成了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也會發生變化,因此經營主體已發生變化,屬于《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應當向當地煙草專賣局重新提出新辦申請。如果是營業執照從個體(個人經營)轉變為個體(家庭經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發生變化,則符合法定變更條件。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