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煙草部門在辦理一起無證運輸煙絲煙葉的無主案件中,能否根據《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九條、《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對煙草專賣品進行沒收?
【問題分析】
首先,單純的“無證運輸”煙草專賣品是可以作出“沒收”處理的。根據《煙草專賣法》第二條規定,煙絲煙葉屬于煙草專賣品?!稛煵輰Yu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無準運證或者超過準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稛煵輰Yu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二款也規定了對于情節嚴重情形的沒收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
其次,如果僅把該案確定為一起“無證運輸”案,很容易對煙草專賣品作出“沒收”處理,最終導致處理結果錯誤。值得注意的是,該案除了是一起無證運輸案件,還是一起無法確定具體當事人的“無主”案件,這是本案的關鍵點。根據《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七十三條之規定:“對于依法查獲的煙草專賣品,自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采取張貼通告、發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60日內無法找到當事人的,經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采取變賣等處理措施,變賣款上繳國庫?!奔?#xff0c;對于無主案件,主管部門經履行相應的公告程序后可以對煙草專賣品采取變賣等處理措施。
那么,對于《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七十三條中的“等”字該如何理解呢?該法條中“變賣”屬于何種法律性質呢?“等”字的范圍是否可以解釋為包括“沒收”呢?
無主案件涉案卷煙的處理措施的法律屬性是行政處理措施,而不是行政處罰措施。《行政處罰法》第九條規定了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由此可見,“變賣”并不屬于行政處罰種類。在無主案件中,因為并不存在行政處罰對象,所以不可能給予行政相對人行政處罰,故對于“等”字的解釋不能突破關聯措施屬性的限制,不能擴大解釋為行政處罰措施。
對于“等處理措施”的理解還要根據涉案物品的屬性具體分析,具體來講:對于依法查獲的真品卷煙,應當按照規定采取變賣措施;對于依法查獲的假私卷煙,應當按照《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條、第五十八條等規定進行“公開銷毀”?!缎姓幜P法》第九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的種類”中并不包括“銷毀”,故公開銷毀屬于行政處理措施而不是處罰措施;對于依法查獲的霉變、變質卷煙應當根據《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第七十四條規定,依法銷毀。
【辦案提示】
《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七十三條是關于無主案件涉案物品的一般規定,對于無主案件應首先考慮能否適用本條。若涉案物品性質不宜采取變賣措施,再考慮援引其他法律規范予以處理,但要注意對“等處理措施”的解釋應遵循體系解釋的基本原則,不能肆意擴大。此外,在無主案件的行政處理決定書中,既不能援引法律責任條款,也不能使用行政處罰措施,只能適用《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七十三條規定,對真品卷煙“變賣”,對假私煙“銷毀”。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