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王在半年前申請辦理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但是由于裝修問題,小王遲遲未能開展經營活動。本月月底,煙草專賣局將小王店鋪的許可證收回,這是為什么呢?
【分析】
小王在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后,超過6個月沒有開展經營活動,視同歇業,因此被收回許可證。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公告滿一個月仍未按要求辦理的,由發證機關收回煙草專賣許可證:
(一)持證人停止經營6個月以上不辦理停業手續的,發證機關應公告持證人辦理停業手續或恢復經營;
(二)持證人停業期滿未申請恢復營業6個月以上的,發證機關應公告持證人辦理恢復營業或繼續停業手續。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六十六條規定,持證人在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后滿6個月尚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視同歇業,發證機關應當收回煙草專賣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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