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李在B縣開了一家便利店,辦理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并按照當地煙草專賣局的要求做到亮證經營,且在店內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的標志。
小劉,是某私立高中高三的學生,因學業壓力及周邊一些人的影響學會了抽煙。一天,小劉放學回家時,來到小李經營的便利店內要購買一包卷煙。小李看著眼前的這個人,心里產生了疑惑,便問他:“你成年了嗎?”小劉不假思索地回答:“你才沒成年呢。”小李產生了僥幸的心理,心想這人都說自己成年了,我何必多此一舉呢?于是將卷煙銷售給了小劉,小劉通過微信向小李支付了煙款。
小劉回到家后,發現父母尚未回家,便大膽地在客廳抽起煙來。不久小劉的母親回到家聞到了煙味,看見垃圾桶內的煙頭便問小劉是否抽了煙?在小劉媽媽的再三追問下,小劉媽媽了解到整個事情的經過,并撥打了12313煙草舉報熱線。
B縣煙草專賣局接舉報后,迅速組織人員與當事人取得聯系并帶其來到小李的店內核實情況。最終小李構成了向未成年人售煙(含電子煙)的違法行為。
【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案例中小李在難以判明小劉是否是未成年的情況下,雖然口頭上進行了詢問,但在小劉矢口否認的情況下沒有堅決地要求消費者出示身份證件并核實,在僥幸心理的作用下將卷煙銷售給了對方。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B縣煙草專賣局行政主管部門對小李作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其暫停煙草專賣業務1個月,進行整頓,并處1000元的罰款的行政處罰。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