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一是適應新形勢、新政策的需要。國務院要求行政機關提高創造性執行能力,更好地為市場主體服務。2022年,《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相繼施行,其中部分新規定和專賣零售許可管理密切相關。這些新形勢、新政策需要進一步細化完善零售許可管理有關要求,加強與相關法律法規、國家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的協調。
二是為基層解決難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的需要。當前迫切需要對煙草專賣零售許可管理進一步明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解決基層難點問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持續完善零售許可管理,不斷改進政務服務質量,切實提高群眾滿意度。
二、?制定過程
(一)專題調研
前期我局開展了專題調研,書面征求基層意見,發放并收回6598份調查問卷,先后赴有關省市開展實地調研,組織相關人員集中座談,廣泛聽取基層同志和部分零售戶意見和建議,研究推動基層規范行政、優化服務、提高群眾滿意度的具體方法和措施。
(二)起草初稿
在前期扎實調研、充分吸收基層的意見建議基礎上,2023年10月,起草了《完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管理優化政務服務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初稿,書面征求多個省級煙草局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補充。
(三)討論完善
2023年11月上旬,向全國33個省級煙草局書面征求意見。12月初,召集部分省級煙草局集中座談討論,根據征求意見和討論情況進行了相應修改。2023年12月中旬,經我局相關部門研究討論,再次進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工作指引(征求意見稿)》。
(四)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工作指引(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17日在國家局外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社會公眾來信四封,我局進行了認真研究,對所提意見未予采納,并逐一反饋未予采納理由。
(五)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
《工作指引》已通過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公平競爭審查,并經局長(總經理)辦公會集體審議后,予以公布實施。
三、主要內容
《工作指引》包括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明確了指導思想和堅持依法依規、便民利企、問題導向、守正創新、注重實效等指導原則。
第二部分重點對完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管理細化了要求:一是明確經營主體發生變化是否適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新辦申請的情形。二是明確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之間變更持證人相關要求。三是明確營業執照注銷是否給予零售許可資格保留期的情形。四是明確了可不進行實地核查即可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新辦申請情形。
第三部分就提高零售許可管理工作質量,提出堅持零售戶總量合理穩定的調控機制、依法依規制定零售點布局規劃、依法辦理零售許可證申請、切實提升后續監管效能和完善排隊輪候等措施要求。
第四部分就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和群眾滿意度,提出完善政務服務制度規范、強化政務服務科技支撐、持續提升工作人員服務水平、加強崗位任職管理和培訓考核、嚴格規范投訴舉報核查處理等措施要求。
第五部分就組織實施提出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落實、加強溝通協作、推進經驗交流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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