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濰坊市坊子區零售戶郝女士問:我開了一家超市,經營煙酒和日用百貨。近期,準備跟家人出國旅游,預計10天內無法售賣卷煙。請問,我需要辦理停業手續嗎?
坊子區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劉正花答:您好!您不需要辦理許可證停業手續。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類許可證持證人需要暫時停止生產經營業務3個月以上、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持證人需要暫時停止經營業務1個月以上的,應當在停業前提出停業申請。申請停業期限應在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有效期內且停業時間不得超過一年。停業期滿或者提前恢復營業的,持證人應當提前提出恢復營業申請。
您的店鋪暫停經營的時間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不需要辦理停業手續。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