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家煙草專賣局再次修訂印發了《電子煙交易管理細則》。修訂后的《電子煙交易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旨在進一步加強電子煙交易管理,規范電子煙生產流通秩序,保障電子煙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這一細則的出臺,不僅是對《電子煙管理辦法》(國家煙草專賣局公告2022年第1號)的深入貫徹,也是電子煙行業監管體系的重要完善。
一、修訂的意義與前景
隨著電子煙市場的快速發展,其監管問題日益凸顯。為加強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2021年11月10日,《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正式公布施行,隨后2022年3月11日,《電子煙管理辦法》正式發布。在這個背景下,國家煙草專賣局結合電子煙產業的現狀,經過了充分的研究與評估,并還組織開展了模擬試點,制定了《電子煙交易管理細則(試行)》,并在這個基礎上進行了修訂。
此次修訂的細則,共六章三十條,主要對交易主體、交易類型、價格形成機制、交易平臺管理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規范,旨在建立科學、透明的電子煙交易管理規則,充分發揮平臺作用,更好地服務電子煙市場主體,規范電子煙生產和流通秩序,落實電子煙監管要求。
二、主要修訂內容
1.交易主體的合法性和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
細則明確,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依法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用煙堿原料銷售企業、電子煙用煙堿生產企業、霧化物生產企業、電子煙生產企業(含產品生產、代加工、品牌持有企業等)、電子煙批發企業(含電子煙進口經營企業)、電子煙零售經營主體等各類電子煙市場主體,均應當通過平臺進行交易。進出口電子煙產品、霧化物和電子煙用煙堿也需按有關規定通過平臺進行備案。
平臺實行會員制管理,各類電子煙市場主體需通過平臺注冊成為交易會員,方可進行交易或備案。這一舉措有效確保了交易主體的合法性和交易過程的可追溯性。
2.交易類型與總量管理
細則對電子煙交易類型進行了重新梳理,明確了包括電子煙用煙堿原料交易、霧化物交易、電子煙產品委托加工交易、電子煙產品內銷交易、進口電子煙用煙堿和霧化物交易等在內的多種交易類型。同時,細則完善了總量管理的具體內容,對電子煙用煙堿原料采購量、霧化物及電子煙產品進口量、電子煙產品年度銷量等進行了總量控制,確保市場供需平衡。
3.價格形成的機制
細則堅持市場決定價格的原則,建立了完善主要由市場調節的電子煙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國產內銷電子煙產品的出廠價、建議零售價由電子煙產品生產企業和電子煙品牌持有企業自主確定,批發價則由電子煙批發企業結合經營管理成本、國家稅收政策等因素在出廠價基礎上合理確定。進口電子煙產品的價格則由電子煙進口經營企業與外商協商確定,并同樣遵循市場調節原則。
細則還規定,同一規格電子煙產品實行全國統一銷售價格,并在平臺上公開,確保價格透明,維護市場秩序。
4.交易合同與貨款的結算
細則要求:電子煙交易雙方應當在平臺上簽訂交易合同,合同內容需包括當事人的會員名稱、會員代碼、許可證號、地址、聯系方式,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格等關鍵信息。同時,各類交易的貨款結算也均需在平臺上進行,確保交易資金的安全與可追溯。
三、影響以及未來的展望
修訂后的《電子煙交易管理細則》的發布,對于電子煙行業而言具有深遠影響。一方面,它進一步規范了電子煙交易行為,提高了市場準入門檻,保障了電子煙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而另一方面,通過總量控制、價格形成機制等措施,從而有效地維護了市場秩序,促進了電子煙行業的健康發展。
展望未來,隨著電子煙監管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細化,筆者深信:電子煙行業必將迎來更加規范、更加有序的發展環境。同時,這也將促使我國電子煙企業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以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