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谷城縣居民張先生問:我最近買了一輛出租車正在運營,請問乘客搭乘出租車到外地,可以攜帶卷煙嗎?
谷城縣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必須持有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機構簽發的準運證;無準運證的,承運人不得承運。第二十九條規定,無準運證或者超過準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可以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運輸的煙葉,按照市場批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運輸的除煙葉外的其他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承運人明知是煙草專賣品而為無準運證的單位、個人運輸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量異地攜帶煙葉、煙草制品,數量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調整異地攜帶卷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煙法〔2013〕434號)規定,異地攜帶卷煙的最高限量為每人次1萬支(50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超過最高限量異地攜帶卷煙。
根據以上規定,乘客搭乘出租車到外地,如果攜帶卷煙超過50條,將構成無煙草專賣品準運證運輸煙草專賣品的違法行為,會根據情節輕重,受到相應處罰。同時,承運人明知是煙草專賣品而無準運證的單位、個人運輸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價值10%以上20%以下的罰款。以上規定,請知悉。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