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違不罰”政策是我國行政執法領域的一項重要創新,旨在通過人性化執法,提升法治意識,優化營商環境,提高執法效率。這一政策在煙草專賣領域也得到了廣泛應用,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今天讓我們一起探討分析在煙草中的應用效果。煙草“首違不罰”政策的實施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初次違法:當事人在此次違法行為被查獲前未被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權行政機關發現涉煙違法行為的,即可認定為初次違法。這一條件強調了違法行為的首次性,即當事人在此之前未實施過類似違法行為。
危害后果輕微:違法行為造成的危害后果必須輕微。這通常包括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案值、時間、次數以及當事人態度等維度。例如,進貨總額不足一定金額、違法經營總額不足一定數額等。
及時改正:當事人在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發現前主動改正或者在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內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這一條件強調了當事人的主觀態度和改正行為的及時性。煙草“首違不罰”政策的適用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確認違法事實:執法機關在發現違法行為后,應首先確認違法事實,包括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案值等。
查詢初次違法記錄:執法機關應通過專賣管理系統查詢當事人是否滿足“初次違法”的要件。若系統顯示當事人此前有類似違法行為記錄,則不能適用“首違不罰”政策。
判斷危害后果:執法機關應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案值等維度,綜合判斷危害后果是否輕微。
要求改正并告知:若當事人滿足“首違不罰”政策的適用條件,執法機關應要求當事人立即或限期改正,并告知其相關法律法規和“首違不罰”政策的具體內容。作出不予處罰決定: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后,執法機關應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并向當事人送達《不予處罰決定書》。
看看具體案例:
1、四川省達州市渠縣案例。2023年5月28日,四川省達州市渠縣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在市場檢查過程中,查處了一起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案件。經調查核實,當事人構成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違法行為,進貨總額為450元(不足500元),屬于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依據《四川省煙草專賣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渠縣煙草專賣局認為該案符合“首違不罰”的適用條件,遂于6月25日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并對當事人進行了守法經營教育,簽訂了《煙草專賣守法經營承諾書》。
2、浙江省建德市案例。浙江省建德市煙草專賣局也通過“首違不罰”政策成功處理了多起輕微違法行為。例如,某零售戶因未按規定擺放煙草專賣許可證而被查處。經調查核實,該零售戶屬于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建德市煙草專賣局遂依據“首違不罰”政策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要求改正,避免了不必要的行政處罰。
除此,武漢市黃陂區煙草專賣局也辦理了首例“首違不罰”案件。
“首違不罰”的作用和成果有哪些?
1、提升法治意識。“首違不罰”政策通過給予初次違法且情節輕微的零售戶改正機會,避免了不必要的行政處罰,同時也增強了法律法規的普及度和知曉率。
2、優化營商環境。“首違不罰”政策對于初次違法且情節輕微的行為給予改正機會,避免了因輕微違法而導致的行政處罰記錄。
3、有助于減輕零售戶的經濟負擔和心理壓力,激勵他們更加積極地參與市場競爭。同時,這也體現了煙草專賣管理部門對市場主體的包容和審慎監管態度,有助于構建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
“首違不罰”政策在煙草專賣領域的實施取得了顯著成效,不僅提升了法治意識、優化了營商環境、提高了執法效率,還增強了群眾的滿意度和信任感。這一政策的成功實踐為其他領域的執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和參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