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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煙草屬于國家專賣的物資,對于煙草產品的生產、銷售,國家有明文規定。可有人卻總以身試法,最終鋃鐺入獄。近日,湖北棗陽法院以被告人董某保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半,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被告人董某保系湖北棗陽人,沒有正當職業。據董某保供述,自己從2018年開始做假煙生意,通過添加陌生人微信買的假煙,然后再把假煙賣出去。
2019年至2020年9月,經葉某敏(另案處理)介紹,董某保先后多次從廣州市的張某嚴(另案處理)處購買黃鶴樓(軟藍)、南京(煊赫門)、利群(新版)等假冒偽劣卷煙銷售獲利。
董某保每次事先通過電話聯系張某嚴,以每條約80元的價格,每次2行李箱(每箱約100條)的數量,提出購買假煙的品牌,隨后張某嚴聯系其上家拿貨。同時,董某保聯系棗陽市某某運輸公司的信某宏(另案處理)以每行李箱200元的價格從廣州市通過長途客車帶貨到棗陽。董某保將從廣州返棗客車的車牌、隨車人員電話告知張某嚴后,張某嚴以每次500元的價格雇請張某昌(另案處理)從上家接貨后送至帶貨客車上。
客車返回棗陽后,董某保雇人將裝在行李箱內的假煙運送至家中存放,并將購買假煙的款項轉入張某嚴指定的銀行賬戶內。隨后,董某保將所購假煙銷售至棗陽市內煙酒副食店,共計銷售71.3萬余元。
2020年9月21日下午,公安民警在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的配合下,從董某保家中查獲其尚未銷售的黃鶴樓(軟藍)、南京(煊赫門)、利群(新版)等22種卷煙共計1950.7條。
經檢測,南京(煊赫門)等16種卷煙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被扣押的22個品種卷煙,經價格認定總價值達35.9萬余元。
棗陽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董某保銷售偽劣卷煙,即遂71.3萬余元,未遂35.9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案發后,被告人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積極退繳部分違法所得,可酌情從輕處罰;對于未遂部分比照即遂可以從輕處罰。據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