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近日,接到舉報后,江西武寧縣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會同相關執法部門執法人員來到城東,對零售戶邱某的汽車進行檢查,在后座上發現25條卷煙,卷煙上的激光噴碼和邱某店里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編碼不一致。詢問后得知,近期邱某店里卷煙缺貨,便從其父親的店鋪拿來25條卷煙,準備放到店里銷售。經鑒定這些卷煙為真品后,縣煙草專賣局以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為由,對邱某進行處罰。
【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并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邱某作為卷煙零售戶,應當從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從其父親商鋪拿25條卷煙在店內銷售的行為,構成了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所以,一家人開設多家店鋪,卷煙不能互通有無。廣大零售戶一定要遵紀守法,規范經營,切不可貪圖方便,做出違法違規之事。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