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對貴港市城區煙草專賣局聯合貴港市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辦的2022年“9·21”非法經營電子煙網絡案件作出判決,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對8名被告人判處六個月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至此,這起涉案金額超1500萬元的非法經營電子煙網絡案件落下帷幕。
案件要追溯到2022年9月12日,貴港市城區煙草專賣局接到警方反饋線索,服刑人員梁某文在服緩刑期間,疑似在木格鎮開辦了多個涉煙加工廠。工廠進出人員較多,但始終是人員進出后大門立即關閉,行為較為可疑,警方懷疑可能涉及更大的犯罪網絡。
貴港市煙草專賣局高度重視,迅速與公安機關、市監部門聯合成立專案組。經過對線索研判分析后,專案組開始實施布控調查,分別對窩點、相關人員進行蹲守和監控,逐步摸清和確認了7個地下電子煙加工廠、多名主要成員。直至9月21日時機成熟,專案組火速實施抓捕。
當天,專案組共出動公安干警、市場監管和煙草執法人員200余名,分成9個行動小組,對分散在貴港市轄區內的木格鎮、新塘鎮、瓦塘鎮、木梓鎮的7個非法生產假冒注冊商標電子煙產品窩點進行同步收網,一舉打掉了一批長期在廣西貴港和廣東兩地,涉及生產、倉儲、運輸、銷售全鏈條的制售假冒電子煙網絡團伙。現場抓獲涉案嫌疑人96名,查扣假冒品牌電子煙成品1.1萬余個、焊錫機12臺、壓管機6臺、熱縮機8臺,以及電子煙煙管、煙油、電池、咪頭膠、包裝盒等原輔材料一批。
專案組查獲的非法電子煙生產窩點。
據了解,該案是電子煙產業治理全面步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以來,廣西首個因非法生產電子煙被判刑的案件。2023年5月12日,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判定該案3名主犯構成非法經營罪和假冒注冊商標罪的競合犯,以量刑重的非法經營案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到八年不等,并處罰金3.5萬元到32萬元不等。
隨著其余8名涉案人員被判刑,該案共計11人獲刑,有力震懾了涉電子煙違法犯罪分子,充分發揮了煙草、公安、市監、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的聯動機制作用,實現了部門信息共享、情報導偵、證據固定、后期協同等方面的高效聯動,有力維護了轄區電子煙市場秩序,切實維護了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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