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近期,某市煙草專賣局收到一則群眾舉報,指稱轄區內某小區的菜鳥驛站涉嫌違法銷售卷煙。接到舉報后,該局稽查隊員迅速行動,對菜鳥驛站進行仔細檢查。經調查發現,該驛站的經營者郭先生不僅是小區社區團購的組織者,還管理一個“跳蚤”市場微信群,在群內經常發布二手物品交易信息。最近,郭先生將朋友贈送的兩條卷煙通過微信群出售給其他成員。了解具體情況后,稽查隊員向郭先生詳細講解了相關的煙草法律法規,郭先生認識到自己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并主動聯系買家,收回了已經售出的卷煙,退還了相應款項。
【分析】
近年來,互聯網二手閑置交易逐漸流行,閑置交易引領綠色消費的同時,也帶來了諸多違法違規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除了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者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依法銷售煙草專賣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信息網絡銷售煙草專賣品。因此,通過二手平臺銷售卷煙會涉及無證經營等違法行為。
在《關于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的通告》有規定,禁止未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組織和個人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非法經營卷煙、雪茄煙、煙絲、煙葉、復烤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等煙草專賣品;禁止為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行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