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云南消息 為切實保護煙農利益,規范涉農資金管理,2015年,云南省楚雄州統一規范了烤煙育苗業主或作業組選擇、煙苗限價定價、苗款收取方式、管理協議合同四個管理重點。
統一規范育苗業主選擇。由鄉(鎮)烤煙協調領導小組牽頭,組織當地人大機構或人大代表、村委會、村民小組、煙農、煙站、合作社成員各方代表,以集體表決的方式選擇烤煙育苗業主和育苗作業組,所形成的會議紀要在每個村民小組公示15天以上。
統一規范服務費限價,建立定價機制。全州對2015年烤煙育苗物資成本調查核算,在堅持普惠制、廣受益的前提下,規定常規煙苗售價不得超過8分/株,膜下移栽煙苗不得超過7分/株。由鄉(鎮)烤煙協調領導小組牽頭,組織當地人大代表、村委會、村民小組、煙農、煙站、育苗業主各方代表,在煙苗限價范圍內,集體決定“表決定價”和“驗收定價”兩個價格,其中,表決定價為育苗業主的中標價格,驗收定價與考核驗收結果掛鉤,是實際收費價格,驗收定價不得超過表決定價,形成“按質論價”新機制。以上價格在每個村民小組公示15天,并報縣(市)煙草分公司和州公司煙葉生產管理部門備查。
統一服務費收取要求,規范資金管理。為杜絕苗款收支中的一切不規范行為,明確“五個嚴禁”的管理要求(嚴禁預收苗款,嚴禁煙草職工代收代付苗款,嚴禁鄉(鎮)、村(組)代收代付苗款,嚴禁合作社所有人員代收代付苗款,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向育苗業主收取管理費等費用)。按照“誰育苗、誰收款、驗收定價、現款現貨”的方式收取苗款,育苗業主或直接育苗的合作社,在供苗時方可收取苗款,具體流程是:發苗前鄉(鎮)組織煙農、煙站、村組、合作社代表考核驗收煙苗質量→按簽訂的協議確認育苗數量、質量、品種→根據考核結果確定驗收定價→張榜公示驗收結果、驗收定價、供苗時間→育苗業主開具統一的三聯收款單據,業主、煙農、煙站各保存三聯單其中的一聯,現收款、現供苗。
統一規范協議和合同,加強對各方的約束管理。根據范本并結合當地實際,煙站與育苗業主簽訂“育苗管理及技術服務協議”,負責對育苗業主的培訓、指導和監督考核工作;育苗業主與煙農簽訂“育苗供苗合同”,約定雙方權力義務、責任劃分、煙苗價格、供苗數量、供苗質量、違約追究等事項。各地均建立群眾監管網絡,高度重視煙農反映問題,公布州公司、縣(市)分公司、煙站、合作社舉報電話,開展煙農滿意度調查,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