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樟樹市局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資格管理,積極努力打造“投訴減少、群眾滿意、職能清晰、服務到位”的服務型企業,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一是規范行政執法主體管理。明確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將本單位的行政執法主體名稱、法定代表人、執法權限、執法依據、辦公地址、接受社會監督的方式(含電話、電子郵箱)等內容向社會公開,在法定職責和權限范圍內開展行政執法活動。
二是規范行政執法人員管理。沒有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行政執法人員在履行執法職責時,必須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亮證執法。持證人應妥善保管證件,退休、調離(調整)執法崗位和遺失執法證件的人員,要及時收回、更換、補辦執法證件。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