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海口日報》報道 浙江男子黃駿哲在海南海口有一家酒行,可他卻在沒有辦理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香煙,而且還出售從一名浙江老鄉處低價購進的假冒偽劣卷煙,然后以市場價格對外銷售牟利。公安機關從黃駿哲的店內查獲30多條假煙,而他先后銷售的假煙已多達400多條。最終,黃駿哲因犯非法經營罪被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海南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萬元。
真假香煙一起售
1959年出生于浙江省臨海市白水洋鎮的黃駿哲,在海口市美蘭區白龍南路開設了一家鑫鑫酒行。在自家的酒行里賣煙,必要的經營許可證是少不了的,可是黃駿哲卻無動于衷,不但無證銷售香煙,還出售假煙。
自2012年10月以來,黃駿哲在沒有辦理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海口市的煙酒行大量購進真品卷煙后在自己開設的鑫鑫酒行非法銷售。同時,見到有利可圖,黃駿哲還從浙江老鄉王某安處低價購進假冒偽劣卷煙后以市場價格對外銷售,真假香煙混在一起銷售牟利。
紙永遠包不住火。王某安銷售假煙一案東窗事發后,牽出了海口33家從王某安處低價購進假煙并出售牟利的煙酒行、小賣部,而黃駿哲開設的鑫鑫酒行就在其中。
案發后,公安機關從鑫鑫酒行處查獲扣押尚未銷售的假冒偽劣卷煙36.7條,市場價值9371元;真品卷煙150.3條,市場價值18901元。經查,黃駿哲累計非法經營卷煙的數量共計470.8條,非法經營數額共計76182元,其中假冒偽劣卷煙價值共計14600元。
被判非法經營罪
海口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黃駿哲為謀取非法利潤,在沒有辦理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海口市美蘭區白龍南路鑫鑫酒行非法經營大量煙草專賣品。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黃駿哲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數額達76182元,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特向海口中院提起公訴。
被告人黃駿哲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庭認罪。
海口中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黃駿哲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黃駿哲到案后,如實交代其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可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黃駿哲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等情況,對其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可依法對其適用緩刑。
最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黃駿哲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三萬元;扣押在案的假冒偽劣卷煙,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銷毀;扣押在案的真品卷煙,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