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煙草專賣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制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時,應當根據轄區內的人口數量、交通狀況、經濟發展水平、消費能力等因素,在舉行聽證后確定零售點的合理布局;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經營資金要求和經營場所條件,由縣級以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根據這一規定,很多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都制定或者已經出臺了本轄區的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但筆者認為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要綜合考慮到人口、城建等諸多客觀因素,規定要適時進行修改、完善,以滿足于市場發展。
一、適時調整《布局規定》的必要性
不斷完善和修改《布局規定》,開展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工作的必要性可以歸納為“四個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維護國家煙草專賣制度。許可證制度是國家煙草專賣制度的基石,國家通過零售許可證實現對卷煙市場的專賣管理。零售許可證過多過濫,必將產生惡性競爭,滋生非法經營;零售許可證過稀,同樣會導致非法卷煙乘虛而入,沖擊國家煙草專賣制度。因此,依法開展合理布局工作,有利于維護卷煙市場經營秩序,鞏固國家煙草專賣制度。
二是有利于科學配置有限市場資源。國家對煙草制品采取高收稅政策,對卷煙產銷量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因此,依法制定《規定》對有限的卷煙零售市場資源從行政許可環節加以控制,可以從根源上優化資源,防止失調,提升效益。
三是有利于維護卷煙零售戶的利益。近幾年,行業對煙草制品零售點總量進行逐步的控制優化,進一步優化卷煙零售點設置。同時,轄區卷煙銷售量的逐年增長,使客戶的經營利潤得到保障,也促使客戶加強了規范經營的自覺性。
四是有利于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過多年來的市場整治,目前煙草市場秩序規范程度明顯好轉,但卷煙零售戶過多,分布不合理是市場上販假售假現象的重要誘因,因此,為保護消費者和守法經營戶的利益,制定《規定》可以進一步控制市場規模,減少卷煙零售戶違法經營現象,規范卷煙市場經濟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
二、調整《布局規定》要符合法律依據
修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是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定職責,也是煙草專賣監督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因此,在制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時,必須嚴格依照《行政許可法》、《煙草專賣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程序。
一要充分做好前期調研準備工作。為確保《規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對《規定》的調整需要做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要通過市場摸底調查,掌握了轄區鄉鎮、各區域卷煙經營基本情況,通過調取相關數據,分析了轄區人口數量、交通狀況、經濟發展水平、消費能力等因素,通過核算卷煙銷量、經營利潤,測算最佳卷煙零售辦證數量等數據。
二是依法履行修訂的實施程序。要結合市場實際,通過召開座談會、上門調查等形式,廣泛收集社會各界對《規定》草案的修改建議,來對《規定》進行不斷的完善。在此基礎上,在公開的媒體上,將征求意見稿進行公示,并要邀請法制部門和卷煙零售戶、消費者代表等召開聽證會,充分聽取代表們的意見和建議。根據聽證會上征集的各項意見和建議,要積極開展調研,對《規定》的內容作進一步的修改、補充和完善,使整個合理布局規定更加科學、合理。定稿形成后,要將規定進行公布,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法制部門進行備案。
三、《布局規定》調整內容要貼切社會和市場發展
有些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修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時,不從轄區的實際出發,將其他單位的合理布局規定生搬硬套,嚴重違背了布局規定的調整和修訂的目的和意義。綜合來看,近幾年的布局規定的調整要綜合考慮到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要對不予設置零售點的情形,作了進一步細化;明確不予設置零售點具體的經營范圍。
二是要求調整零售點之間距離標準,要符合轄區發展現狀,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三是要進一步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從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等方面入手,對中小學以及高等院校內及附近開設煙草制品零售點做更加嚴格的限制。
四是要對封閉住宅小區煙草制品零售點數量進一步明確。
五是要對可以照顧的情形,作了進一步細化,擴大了可以予以照顧的范圍,營造更加和諧的社會發展。
總而言之,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定不是一層不變的,要根據社會和市場的發展進行適時修改,只有這樣才能有利于煙草制品零售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和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
?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