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新《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比較舊規定進一步細化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并詳細列舉了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和公告送達等方式,規定了每一種方式的適用范圍和送達日期的確定,內容更加具體明確。送達法律文書方式的具體規定,確實給煙草專賣執法工作帶來方便,因此,如何正確的使用送達方式顯得尤為重要,如果適用不正確,有可能導致送達無效。筆者就如何規范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談談幾點看法。
一、送達的時間。新規定第四十三條規定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七日內送達。
二、送達方式的優先順序。結合新規定關于送達方式的規定,位次在前的優先適用。
三、新《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規定了五種送達方式,具體是:
(一)直接送達。直接送達當事人的,由當事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屬在送達回證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簽字、蓋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
也就是說,送達法律文書,應當直接送交當事人,當事人不在的,交由其同住成年家屬簽收。且其同住成年家屬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民法通則》第十一條明確規定的“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另外,還要注意對“同住成年家屬”的界定,何為“同住”,是指在一個地域、或是指一個村莊、或是指一個居所,法律沒有明確的界定,因此,在實踐中,不宜把“同住成年家屬”作擴大解釋,避免具體行政行為因程序違法被撤銷。
(二)留置送達。直接送達時,受送達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受送達文書的,依法適用留置送達。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視為送達。
(三)委托送達。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委托當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代為送達。其送達日期以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準。
這里需要注意,委托送達絕不是由受委托單位或人員在送達回證上簽收,而是由受委托單位送交當事人簽收,并且要把送達回證交回委托的行政機關。
(四)郵寄送達,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的規定,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十五條規定,郵寄送達,應當附有送達回證。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達回證沒有寄回的,以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在實踐中,相對人由于不經常在家,家里只有孩子(未滿18周歲且為學生的)留守的,直接送達有一定困難的,可以采取郵寄送達。
(五)公告送達。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采取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公告送達可以說是在窮盡其他四種送達方式后,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后一種送達法律文書的方式。其主要有兩種補充方式,一是公告欄張貼公告送達;二是通過公告欄張貼公告和網站公告同時送達。其中公告送達欄一般適用于案情簡單、涉案金額較小、對當事人影響不大并且法律風險相對較小的案件;網站送達應通過本部門公開網站進行,但是,如果當事人因客觀條件限制不具有登錄或者使用互聯網條件的,本送達方式不宜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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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