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林斯頓大學有這樣一道習題:如果給你兩個師的兵力,由你來當“司令”,任務是攻克“敵人”占據的一座城市,通往城市的道路只有甲、乙兩條,而敵軍的守備力量是三個師。規定:雙方的兵力只能整師調動;當你發起攻擊的時候,你的兵力超過敵人,你就獲勝;你的兵力比敵人的守備兵力少或者相等,你就失敗。那么,作為“司令”的你面對這種局面時,會如何制定攻城方案呢?
當看到這道習題時,人們難免會抱怨:為什么給敵人三個師的兵力而只給我兩個師?為什么在兵力相等則敵勝我敗?這樣的規則根本不公平,這不是擺明了偏袒敵方嗎?這樣的游戲實在沒法玩,能戰勝敵人的可能性太小了!更有甚者會覺得,反正也是輸,何必浪費心思去換取一個失敗的結局呢!于是他們就選擇了做一個不作為的“司令”。然而,只要冷靜下來稍加分析,將敵方的四種部署方案和我方的三種部署方案相組合,就會發現即使兵力偏袒敵人,規則也偏袒敵人,敵我雙方取勝的概率都是50%,也就是說其實誰勝誰負的可能性是一半對一半?!?/p>
生活中,很多人都會在覺得自己處于“劣勢”的情況下不滿環境的不公平,而后就放棄嘗試的機會,宣布投降。其實,人們往往不是輸給敵人,也不是輸給“不公平”的環境,而是輸給了自己,輸給了自己不愿面對困境的懦弱,輸給了自己害怕失敗的不作為。面對困難,應當給自己一個獲勝的機會,而不是做一個不作為的“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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