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齊魯晚報》報道 臨沂一男子在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的情況下,多次跨省販賣卷煙,非法獲利,最終被抓獲。2014年7月,該男子被嵐山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42歲的張偉(化名)原來在江蘇省贛榆縣柘汪鎮與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兩省交界地做賣面條送貨生意,后發現江蘇省與山東省的香煙銷售價格存在一定差距,遂產生往兩地販煙賺差價的念頭。
2011年9月開始,張偉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從江蘇省贛榆縣柘汪鎮等地的超市收購紅金龍、大豐收等品牌卷煙向日照市嵐山區、虎山鎮等地的超市販賣,并從嵐山區高興鎮、巨峰鎮等地的超市購進南京、中華等品牌卷煙帶回柘汪鎮販賣,非法經營卷煙共計80600余支,每條卷煙賺取一元至兩元差價。
2012年4月,張偉在嵐山區販賣香煙時被嵐山區煙草專賣局查獲。當日,張偉被移交至公安機關。后民警在張偉的住處和駕駛的車輛中查獲尚未銷售的利群、大豐收等品牌各種卷煙共計139800支,經鑒定,該宗卷煙價值33465元。
嵐山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偉違反國家煙草專賣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擾亂了市場秩序,情節嚴重,7月25日,張偉被嵐山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