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浙江都市網報道 兩名男子無證收購十幾萬元金額的香煙,卻只為不到1000元的利潤,最終不僅獲刑入獄,還被處罰金并收繳全部贓物。記者31日獲悉,浙江天臺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李方增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李國強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5000元。扣押的香煙變賣款依法上繳國庫。
52歲李方增是浙江臨海人,只有小學文化。2005年3月2日因犯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假釋考驗期至2012年9月3日止,系累犯。37歲李國強也是臨海人,有初中文化,是李方增的小舅子,在本案中系從犯。
2013年3月5日,李方增和李國強在沒有煙草制品零售許可證和煙草制品運輸許可證的情況下,由李國強充當司機從杭州駕駛一輛長安汽車來到天臺,以301元每條的價格向天臺多家煙店收購的香煙共計455條打算運回杭州銷售,非法經營數額達人民幣近14萬元。
當他們在天臺三橋橋頭附近進行交易的時候,被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當場查獲。據李方增交代,運回杭州后他計劃以每條303元的價格銷售這批收購的香煙,也就是說即便這455條香煙都賣出去,他們的獲利也只是910元,可就是為了這遙遙不能實現的不足千元的利潤,兩被告人卻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據悉,本案中兩被告人收購的雖然是真煙不是假煙,但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只要行為人未經煙草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即便是真煙,經營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就可以構成非法經營罪。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