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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在線據《法制晚報》報道 今天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初審《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草案)》,其中煙葉稅稅率仍為20%。
由于煙葉稅稅制比較穩定、要素基本合理,從實際執行情況看,可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將暫行條例平移上升為法律。暫行條例規定,煙葉稅的稅率為20%。為確保煙葉稅法平穩實施,草案維持了現行20%的稅率。煙草稅的計稅依據為納稅人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
記者注意到,暫行條例中規定,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而在草案中改為:煙葉稅按月計算,納稅人應當于納稅義務發生月的次月15日內申報納稅。
2006年4月,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暫行條例》。暫行條例實施以來運行比較平穩。2006年至2016年,全國累計征收煙葉稅1097億元,年均增長12%。除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海南、西藏、青海、新疆外,有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征收了煙葉稅,稅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區。其中云南、貴州、四川省煙葉稅收入分別占全國煙葉稅收入的42.5%、11.8%、7.4%,三省合計占61.7%。煙葉稅為地方稅,收入一般歸屬縣、鄉兩級政府,是煙葉產地縣、鄉兩級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